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21:18: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96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
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采购结算
成本,优化供应链结算模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信租赁”)推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虹链优单”,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以下简称“优单业务”)。因优单业务中拟新增以银行作为出资方的融资模式
(以下简称“优单-银行模式”)将导致公司存在连带担保责任,为推进优单业
务,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含间接控制子公司)参与优单业务提供合计不超
过 99,450 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单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虹链优单”指供应链中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真实贸易关系,通过长虹供应
链金融资金优选平台(以下简称“资金优选平台”)向供应链上游企业等应收账
款债权人出具的,承诺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电子化凭证。“虹链优单”可在资金
优选平台进行转让或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二)业务模式
   公司本次拟新增开展的“优单-银行模式”为,公司或子公司向供应商开具
“虹链优单”电子凭证进行结算,供应商将“虹链优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
行获取融资,待“虹链优单”到期时,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支付到期款项。银行
给供应商保理融资所占用的授信资源,分为单体授信模式和集团授信模式。集团
授信模式为银行给公司授信,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共享银行授信额度,若子公
司到期无法支付“虹链优单”,公司有代偿义务,存在连带担保责任。
  (三)业务必要性
  开展优单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改善现金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
加快供应商货款周转,增强供应链整体稳定性;有利于同步节约开票手续费及敞
口费;在集团授信模式下议价能力较强,有利于增强与供应商的合作黏性。
  二、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主体
  担保方为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间接控制子公司),包
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和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
业银行。
  (二)担保额度
  经综合测算,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99,450 万元人民币的优单业
务专项担保额度。
  (三)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担保额度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担保条款
  开展优单业务本身不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拟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中涉
及连带担保责任的条款内容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游各级供应商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虹链
优单开具承诺书》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作为银行为供应商提供融资的第
一还款来源,银行对相关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应收账款回款进行监管。
  银行作为应收账款最终债权人的,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按协议的约定履行
义务的,银行将先从子公司银行账户扣收。扣收后不足的部分,公司授权银行以
银行持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费用(如罚息、违约金等银
行损失赔偿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为限,直接从公司在该银行及
其它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银行合法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或
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并将扣款信息通知公司。
  三、风险分析及管控
  (一)担保风险分析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经
营情况及资信状况整体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基础。公司给予的担保额
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
  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
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拟安排非全资子公司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
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本次担保对应的融资均为基于真实业务交易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款来源
明确,银行亦对回款路径进行封闭管理,进一步保障了债务的优先受偿与资金安
全。
  (二)业务风险管控
  远信租赁已在优单开单检查环节纳入各子公司的现金流指标,并持续进行监
控。若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现恶化(如持续为负、呈趋势性下降、与净利润背
离等情况),将重新评估该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或要求该子公司提供额外增信措
施。
  四、审议程序
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川长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