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3 名,为独立董
事夏永先生及游林儒先生、董事储昭立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430 人调整为 417 人,同时前述 13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
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 139.53 万份调整为
次授予比例由 85.67%调整为 85.39%;预留数量为 20.00 万份不变,预留比例由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
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
以 2025 年 12 月 5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16.9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9.86 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
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产业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
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楠菲微”),该标的公司为数通、
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
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或“基金管理人”)以
及包括公司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在内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共
同签订《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
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用于专项投资标的公司楠菲微部分股份。该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4,08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资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49.0196%;公司的关联方闫
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530 万元,
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12.9902%,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
投资人募集。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参与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该合伙企业的发起设立、投
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