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18: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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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
    景峰医药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
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
湘07破1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
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
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公
告》,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2月
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管理人工作人员、重整专项审计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
债务人职工代表等。
  二、债权核查情况
  景峰医药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
申报债权总额为233,271.65万元(不含职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已申
报的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总额为97,750.52万元,涉及债权人43家。
其中1户确认为税款债权,债权金额为131.77万元;其余42户确认为普通债权,债
权金额为97,618.75万元。不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35,521.13万元。同时,针对债
权申报期内,经管理人调查并公示,职工债权金额为186.34万元。
  三、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会议议程及规则,本次会议就《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及表决规则的方案》进行表决。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提交纸质表决票和网络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债权人可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并对表决事项进行网络
表决,也可通过向管理人提交纸质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均为2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
规则的方案》,不进行分组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40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表决同意《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的债
权人为37家,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数92.5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综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
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
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法院裁定
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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