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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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
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
董事会负责。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
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
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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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
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
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
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
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
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的内控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的内控制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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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提供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未到达需要董事会批准的标准的,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其他内部制度未作出规定的,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总
经理审批。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0.5%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
的同类交易或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
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低于 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且未达到本条第二款标
准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
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 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
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
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
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总经理制订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
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
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
的管理标准化。
  (三)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四) 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
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其他参考资料。
  第九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向董
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告内容的真实性。
  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分为定期业务报告和临时业务报告:
  (一) 定期业务报告包括中期业务报告和年度业务报告,总经理应按时向
董事会作定期业务报告。
  (二) 临时业务报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时,总经理应
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
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与最近一期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并关注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是否充
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或者对定期报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说明具体
原因,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
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
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可以出席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通常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
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
副总经理请假。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 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
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 3 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第十五条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 2 天向总经理办
公室申报,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题的讨论材料须提前 2 天送达出席会议人
员阅知。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 传达学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文件、指示、决定;
  (二) 传达、制订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三) 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四) 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人员招聘和用工计划;
  (七)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八) 《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任免事项;
  (九) 涉及多个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十) 听取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十一)   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派专
人负责,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会别、会次、时间、地点;
  (二) 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三)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审定
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存档。
  第二十条 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回。
    第二十一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低于”、 “超过”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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