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署:
陈晓敏 翁荣荣 谭才年
王明娣 龚菊明
监事签署:
任军平 谢蔓华 张启胜
高管签署:
陈晓敏 谭才年 解雅媛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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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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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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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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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瑞玛精密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本上市公告书 指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指
认购邀请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指
发行方案》
报告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9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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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20 年 3 月 6 日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
股票简称 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 002976.SZ
发行前注册资本 12,117.1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晓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592546102W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
邮政编码 215151
电话号码 0512-66168070
传真号码 0512-6616807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eersson.com
电子信箱 stock@cheersson.com
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
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
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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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就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了决议,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苏
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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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许可〔2025〕1716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落款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
复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苏
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
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83 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 83 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向深交所报
送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18 名投资者;②截至 2025 年 10 月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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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
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7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机构
投资者 5 家,其他投资者 6 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5 年 10 月 30 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至
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
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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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 111 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
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认
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规定;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
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29 名认购对
象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29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
均为有效报价。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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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元/股) (万元) (万元)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8 3,500
业(有限合伙) 23.08 4,200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88 2,000
基金 20.28 2,020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基金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58 2,000
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1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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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元/股) (万元) (万元)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8 2,000
-般胜大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6 3,690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1 2,000
(有限合伙) 22.94 5,00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5.08 3,000
限合伙) 23.44 5,000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及最终的
缴款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44 元/股,本次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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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晅瀚卓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般胜大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26,963,587 632,026,479.28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3 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
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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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
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
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
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6,963,587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31,350,520 股且发行股
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0.16 元/股,本次
发行底价为 20.16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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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23.4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6 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集资金净额为 624,090,084.09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3,202.65 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
备的拟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瑞玛精
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川华信验(2025)
第 0039 号),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
已收到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632,026,479.28 元。
(不含增值税)后将本次认购款项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
资金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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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苏
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
号),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止,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含增值税)人民币 7,936,395.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0,084.0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6,963,58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97,126,497.09
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公司已与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44 元/股,发行
股数为 26,963,5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
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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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
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
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963,587 632,026,479.28 —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林巨强
姓名 林巨强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
身份证号码 3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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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配数量(股) 938,566
限售期 6 个月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名称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4,8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1-20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801、8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宋才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7F8PXG63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53,242
限售期 6 个月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12-08
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 C1 地块第 3 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6 楼
住所地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2 号楼 1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5MA4F5GUQ29
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
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
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
经营范围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399,31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6 个月
(4)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01-06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7206 室(上海泰和经
主要经营场所
济发展区)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3A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437376XY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66,552
限售期 6 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06-08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823,372
限售期 6 个月
(6)吴云
姓名 吴云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身份证号码 310101*******
获配数量(股) 1,365,187
限售期 6 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04-09
住所地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 6 号院北辰中心 E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邹迎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53,241
限售期 6 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06-21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07,58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6 个月
(9)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名称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5-17
住所地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 39 号国贸金融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徐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XLQ778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663,822
限售期 6 个月
(10)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5-09-04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缪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EWF1DF1U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53,242
限售期 6 个月
(11)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名称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3-21
住所地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2090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1500 弄 8-9 号 72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8RC8R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53,242
限售期 6 个月
(12)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名称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6-28
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星海湖北路 666 号星海豪庭 3#楼一单
住所地
元 101-6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控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 余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200MABQ0PNJ02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经营范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 1,706,484
限售期 6 个月
(1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成立日期 2021-10-14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 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 楼 622
主要经营场所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 2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953H6Y7A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1,779,736
限售期 6 个月
最终获配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
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
本次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出具日,发行对象与公司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
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林巨强、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吴云和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
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
参与配售产品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
的备案;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
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
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
求完成登记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本次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经保
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其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类别
(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投资者类别/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风险承受等级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晅瀚卓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般胜大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根据发行对象随申购报价文件一并提交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
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
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716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
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
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
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
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瑞玛精密;
证券代码为:002976;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号 (股) (%) 的股份数量(股)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号 (股) (%) 的股份数量(股)
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
业(有限合伙)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成中证 360 互
联网+大数据 100 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
金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合计 82,364,001 67.98 55,836,00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股) (%) 的股份数量(股)
湖 北省 铁路 发展 基 境内一般法
金有限责任公司 人
诺德基金浦江 1535
基金、理财产
品等
划
苏 州众 全信 投资 合 境内一般法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股) (%) 的股份数量(股)
济 南瀚 祥投 资管 理
境内一般法
人
伙)
江 西金 投私 募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南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投 资基 金( 有限 合
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嘉兴嘉 基金、理财产
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 品等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6,046,757 64.84 73,016,757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1,171,5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56,150.00 46.18% 82,919,737.00 55.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215,350.00 53.82% 65,215,350.00 44.02%
三、股份总数 121,171,500.00 100.00% 148,135,087.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陈晓敏、翁荣荣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1735 -0.2089 0.1419 -0.1709
每股净资产 6.8742 6.3804 9.8359 9.4320
注 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末总股本;发行前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当期末总股本;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6,963,587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陈晓敏、翁荣荣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
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
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后有
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计 237,942.75 236,662.37 211,506.21 191,104.83
负债总计 153,038.46 144,703.22 118,751.81 106,083.75
所有者权益总计 84,904.29 91,959.15 92,754.39 85,02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43,536.00 177,433.74 157,707.60 120,616.89
营业成本 114,068.47 141,879.14 121,389.72 90,764.81
营业利润 296.24 -1,951.53 6,266.30 7,716.16
利润总额 266.16 -1,754.57 6,273.89 7,782.01
净利润 1,435.01 -1,898.64 5,938.47 7,34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
司追溯调整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8.15 -6,935.92 9,656.46 4,28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5.84 -7,958.40 -9,979.38 -35,27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88.26 9,990.51 -1,795.89 19,788.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9.30 -4,701.89 -1,237.66 -9,936.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64.17 9,024.87 13,726.76 14,964.42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07 1.17 1.44 1.71
速动比率(倍) 0.70 0.83 1.07 1.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00% 47.96% 42.32% 41.5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32% 61.14% 56.15% 55.51%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3 2.67 2.84 3.01
存货周转率(次) 3.04 3.47 3.62 3.6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2 -0.41 6.37 11.0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3 -0.57 0.80 0.36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4 -0.39 -0.10 -0.8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7.07% 6.43% 5.95% 4.87%
注:2025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经年化处理。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支出)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 191,104.83 万元、211,506.21 万元、236,662.37 万元和 237,942.75 万元,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持续增加。
为 106,083.75 万元、118,751.81 万元、144,703.22 万元和 153,038.46 万元,负债
规模呈增长趋势,与业务规模变动趋势相符。
并)分别为 55.51%、56.15% 、61.14%和 64.32%,整体较为稳定,负债规模可
控;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1、1.44、1.17 和 1.07,速动比率分别为 1.33、1.07、
全球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方向,把握行业的技术发
展趋势,不断加大投入,努力实现从零部件供应商发展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的战略
目标,由此导致公司投资支付现金规模较多。随着公司投资支出规模的增加及经
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及速动资产的增长幅度要低于流动负债的增长
幅度,因此,2022 年末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下降。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率分别为 3.01、2.84、2.67 和 2.63,稳中有降;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65、3.62、
降。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保荐代表人:朱国民、魏娜
项目协办人:朱文鹏
其他项目人员:曹安然、王生晨、张培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86-10-57068585
传真:86-10-85150267
经办律师:魏伟强、吴碧玉
(三)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负责人:刘维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玉寿、倪士明、齐飞翔、韩雄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电话:021-52920502
传真:021-529205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翟萍萍、吴昊
八、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署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以及《<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
国金证券已指派朱国民、魏娜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朱国民:具有 14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688566)、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2)、上海兰卫医
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301060)、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2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88210)、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限公司(60320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52)、西藏高争民
爆股份有限公司(002827)等 IPO 项目。目前担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301126)、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201)、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76)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魏娜:具有 1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00583)、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2)、湖南达嘉维
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26)、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201)
等 IPO 项目,目前担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76)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
要求。瑞玛精密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推荐瑞玛精密本次
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九、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十、备查文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认文件;
(二)备查地点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16807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三)备查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