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与生仝智能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生仝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仝智能”)
及其子公司将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本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数智化相关的软件开发、自控开发、系统集成服
务与技术服务等(简称“数智化服务”),服务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交易金额不超过 1,650 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生仝智能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 993.18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生仝智能其子公司拟向昭衍新药及子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数智化相关的软件
开发、自控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与技术服务等(简称“数智化服务”),并签署
《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交
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650 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宇霞、高大鹏已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生仝智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夫妇与生仝智能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周
冯源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且周志文先生在生仝智能担任董事职务,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因此生仝智能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贸易咨询。(该企业 2021
年 11 月 22 日前为外资企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变更为内资企业,于 2022 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 2024年12 月 31 日, 生仝智能的总资产 为6,164.96 万元,总 负债 为
利润为-1,541.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生仝智能的
总资产为7,315.39万元,总负债为11,097.49万元,归母净资产为-3,782.10万元,
营业收入为571.9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746.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务总金额不超过1,650万元。
四、定价情况及依据
生仝智能提供的服务费用主要以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主要成本构成:(i)
实验室相关系统软件开发、数据管理系统优化等服务产生的人工成本;(ii)于
不同阶段所提供相关软件开发服务产生的运营管理费;(iii)利润比例约为
在生仝智能提供的报价基础上,公司会综合对比市场上其他类似供应商的
价格和服务质量等,基于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保证生仝智能提
供的报价和市场平均水平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于2025年12月5日与生仝智能签署《服务框架协议》,生仝智能
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数智化服务,本公司向其支付服务费用,服务
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将以《服务框架协议》的条
款和条件作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基准以及平等协商的方式就每项实际发生
的交易依据框架协议的原则并在协议范围内签署独立且具体的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服务及实验模型的提供,其
中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规模
化服务能力、专业化的药物评价能力,积累了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通过与生
仝智能开展相关软件系统开发合作,有助于公司在非临床研究项目中提高实验
室和数据管理效率、实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化以及智能化水平,
使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也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与生仝智能的关联交易为公司运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成
本加成确定,并参照行业市场价格,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运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能有助于公司提高服务效率及实验准确率,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
况,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霞、高大鹏对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
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