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43 证券简称: 华远控股 公告编号: 2025- 037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暨取消增
持价格上限及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及实施进展: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远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远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后延期至24个月内至2026
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6,569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增持股价最高不超过1.4元/股。自2024年2月7日以来,华远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累计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25,155,87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22日、2025
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25-005)。
? 增持计划调整方案:由于华远控股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
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华远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华
远控股高质量发展,华远集团取消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确保能够继续实
施增持,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 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华远集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华远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
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华远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
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1,088,584,808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天津华远浩利
参与本公司股改时被认定
企业管理咨询 160,449,031 6.84%
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2 月 7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4 年 2 月 7 日~2026 年 2 月 6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不低于 3,500 万元,不超过 6,569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不适用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不适用
及数量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不适用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不适用
(占总股本)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5,155,877 元(不含交易费用)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23,184,600 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安排执行后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续增持
三、增持计划调整方案
由于华远控股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
诺,传递对华远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华远控股高质量发展,华远
集团拟取消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原增持计划其
他内容不变。
四、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
华远集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承诺对华远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项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五、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六、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