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5】565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
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万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股票代
码:301216.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
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上一次评级结果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万凯转债 2025 年 7 月 11 日 AA AA 稳定
根据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5】28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对
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定期报告
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未完整披露
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此
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审议,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超审议额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的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
定,同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39 号)(以
下简称“监管函”)。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并
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
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中证鹏元向公司了解的情况,警示函及监管函中涉及的相关
内容,主要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所致,
但该事项未对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
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万凯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有效期
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万凯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事项及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整改情况与后续管理情况,并
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万凯转债”
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表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宏观环境 4/5 初步财务状况 3/9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 5/7 杠杆状况 4/9
业务状况 财务状况
行业风险状况 3/5 盈利状况 弱
经营状况 5/7 流动性状况 5/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5/7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4/9
ESG 因素 0
调整因素 重大特殊事项 0
补充调整 3
个体信用状况 aa
外部特殊支持 0
主体信用等级 AA
注:
(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化工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
、外部特殊支持
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5V1.0);
(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