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6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36,944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8,302,166.40 元(含税)。
自《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
整。
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836,94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
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
王亚南,出具了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叶金晃、尤军峰、
张靖国、姬力、曾祖雷,出具了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四)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13 元/股。
因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所作相应调整如下:
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4.93 元/股。
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4.13 元/股。
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3.48 元/股。
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3.33 元/股。
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2.7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罗文樊、唐成江
咨询电话:0592-6899399
八、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