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腾科技”)实际控
制人李太友与公司股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
王冬平、谢美华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关于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
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各方
于近日签署《<关于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的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将原《一致行动
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议》,明确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就美腾科技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包括股
东大会、董事会提案权、表决权)时,与李太友保持一致;此外,李太友和大地公
司、王冬平、谢美华均在协议中明确上述一致行动关系仅限于在行使美腾科技股东
权利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不影响各自主体及其所投资企业(重点指:美腾科技及
其控股企业与大地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独立性,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业务投标等,协议有效期至美腾科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满 3 年之日,
即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股东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
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太友直接和间接共控制公司股份 3,402.1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8.4722%;大地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05%。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经充分协商,李太友与大地公司、王冬平、
谢美华于近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
议》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并按照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继续在行
使美腾科技股东权利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
际控制人仍为李太友,实际控制人李太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
份未发生变化,不触及权益变动;《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
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
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