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
订)》(上证发〔2025〕4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
“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中证协发〔2025〕57 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
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
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
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
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
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
公司全称 证券简称 优迅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
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优迅股份 网上申购简称 优迅申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网下初步询价直接
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万
定价方式 2,000.00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股)
询价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占发
发 行后总 股本( 万
股)
(%)
高价剔除比例(%) 2.9950 四数孰低值(元/股) 52.8401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是否
本次发行价格(元/
股)
及超出幅度(%)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
益按照 2024 年度经 发行市销率(每股收
审 计的扣 除非经 常 入按照 2024 年度经
其他估值指标(如适
性 损益前 后孰低 的 60.27 审计的营业收入除
用)
归 属于母 公司股 东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净 利润除 以本次 发 本计算):10.07 倍
行后总股本计算)
C39 计算机、通信和
所 属行业 名称及 行 所属行业 T-3 日静态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58.09 倍
业代码 行业市盈率
业
根 据 发 行 价 格 确定
根 据发行 价格确 定
的 承 诺 认 购 战 略配
的 承诺认 购战略 配 400.00 20.00
售 总 量 占 本 次 发行
售总量(万股)
数量比例(%)
战 略配售 回拨后 网 战 略 配 售 回 拨 后网
下发行数量(万股) 上发行数量(万股)
网 下每笔 拟申购 数
量上限(万股)(申 网 下 每 笔 拟 申 购数
购数量应为 10 万股 量下限(万股)
整数倍)
网 上每笔 拟申购 数
量上限(万股)(申
购数量应为 500 股
整数倍)
按 照本次 发行价 格
计 算的预 计募集 资 103,320.00
金总额(万元)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网 下申购 日及起 止 2025 年 12 月 8 日(T 网 上 申 购 日 及 起止
日)9:30-11:30,13:00
时间 日)9:30-15:00 时间
-15:00
网 下缴款 日及截 止 2025 年 12 月 10 日 网 上 缴 款 日 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时间 (T+2 日)16:00 时间 (T+2 日)日终
备注:
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T-1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5 年 11 月 28 日(T-6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
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优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5〕2397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优迅股份”,扩位简
称为“优迅芯片股份”,股票代码为“68880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807”。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T-3 日)09:30-15:00。截至
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 279 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8,209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42.80 元/股-
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根据 2025 年 11 月 28 日(T-6 日)刊登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
承销商)核查,有 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或
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有 1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7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1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 28 个配售对象
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570 万股。具
体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27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181 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42.80
元/股-73.30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192,72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
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
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
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
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
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根据 2024 年 6 月 19 日发
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
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
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3.20 元/股
(不含 53.2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3.20 元/股的配售对象
中,拟申购数量小于 550 万股(不含 55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
格为 53.20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55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后到先,将申购时
间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14:47:39:655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3.20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55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 14:47:39:655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
除 4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 26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
为 125,57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4,192,720 万股的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
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249 家,配售对象为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 4,067,150 万股,网
下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631.38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拟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报价加权平均数 报价中位数
类型
(元/股) (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52.8401 52.8800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 52.8651 52.9600
保险公司 52.9025 52.9000
证券公司 52.8504 52.9200
期货公司 52.1900 52.1900
财务公司 - -
信托公司 53.0100 53.0100
理财公司 53.1100 53.1100
合格境外投资者 52.6166 52.7900
其他(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期货公司资
产管理子公司)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拟申购总量中最高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1.66 元/股。本次确
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52.8401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51.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9.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60.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3.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 51.66 元/股对应的市销率为:
(1)7.55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07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 41.33 亿元。2024 年度,发行人
营业收入为 41,055.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孰低者为准)为 6,857.10 万元,满足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
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2.1.2 条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 51.66 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
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2 家投资者管理的 26 个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 51.66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12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低于发行价”部分。
据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237 家,管理的配售
对象个数为 7,893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054,030 万股,对应的有
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619.67 倍。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
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
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8.09 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销率水平具体
如下:
T-3 日股
证券 票收盘
证券代码 业收入 非前 EPS 非后 EPS 年的静态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简称 价(元/
(亿元) (元/股) (元/股) 市销率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SMTC.O 先科电子 72.83 9.09 -1.7495 -1.7495 7.41 - -
MACOM
TECHNO
MTSI.O LOGY 177.91 7.30 1.0257 1.0257 18.27 173.45 173.45
SOLUTIO
NS
T-3 日股
证券 票收盘
证券代码 业收入 非前 EPS 非后 EPS 年的静态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简称 价(元/
(亿元) (元/股) (元/股) 市销率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盛科通信- - -
U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20.02 371.05 470.2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先科电子、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对应各指标均以美元计价,截至北京时间 T-3
日收盘。
注 4:先科电子、盛科通信-U、裕太微-U、源杰科技 2024 年扣非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故计算市
盈率均值时均予以剔除;可比公司市销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极值盛科通信-U、源杰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 51.6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 10.07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平均静态市销率 20.02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
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0.27 倍,高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公司 2024 年静态市销率、静态市盈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但仍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
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120.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480.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为 1,60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合理投资
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1.66 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未超出四数孰低值。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80,906.5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 103,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551.17 万元,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68.83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网
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
但未超过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
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
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T+1 日)在《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
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
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6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周五
区间(当日 13:00 后)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周一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周二 区间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T-3 日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周三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周一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周二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周三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周四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
告》
周五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次发行日程;
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实施细则》、投资
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投资”);
(2)中信证券资管优迅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称“优迅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
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5 年 12 月 5 日(T-1 日)公告
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1.66 元/股,本次发行股数 2,000.00 万股,发行
总规模为 103,320.00 万元。
依据《业务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中证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 800,000 股,初始缴
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之前,依据中证投资缴款原路径退回。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
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其
承诺认购的金额,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之前,依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的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号 投资者类型 (股) 行数量的 (元) (月)
比例
参与科创板跟投
公司
发行人的高级管
中信证券资管优迅股份员工参 理人员与核心员
理计划 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与发行人经营业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 务具有战略合作
司
关系或长期合作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或其下属企业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4,000,000 20.00% 206,640,0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优迅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参与认购,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 2025 年 11 月 28 日(T-6 日)公告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
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
优迅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为 7,893 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4,054,03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
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须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
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51.66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
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
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月 10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投资者,
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违规情况,并将违
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
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
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
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
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披露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
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
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按照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
间。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
栏目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
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88807,若
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80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
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规,将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在《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规情况
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
象,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实缴金额
新股认购数量 =
发行价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
止发行。
额,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
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
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
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0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1.66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优迅申购”;申购代码为“787807”。
(四)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
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
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证券账户且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480.0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
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
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
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
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
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
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
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
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
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以 2025 年 12 月 4 日(T-2 日)日终为准。
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年金基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
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 12 月 1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七)网上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前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09:30-11:30、13:00-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
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 股新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采取摇号抽
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日终,中签
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
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三)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即不足 1,120.00 万股时,将中止发
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 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购的;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
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
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5 年 12 月 12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
缴付认购资金。配售对象使用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划转。
十、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炳粦
联系地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 52 号 402
联系人:杨霞
电话:0592-2518169
传真:0592-251816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 5515、0755-2383 5516
发行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代码 备注
(元)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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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量化增强型产品(保额分红)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2号-
QFII
海南进化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化论一平精选私募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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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韩交所中韩半导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受托管理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
受托管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夏安泰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
华夏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
组合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计
划
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所属企业(合肥地区以外)企业年金计
划
建信保险资管-浦发银行-建信保险资管安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建信保险资管-浦发银行-建信保险资管安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万能A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万能B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万能A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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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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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定制16号私
伙)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制13
伙)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沪深300
伙) 量化多策略1号私募基金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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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养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策略
配置组合)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多策略1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配置型债券投资组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寿自营)2366委托投资定向资
产管理合同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鹤禧阿尔法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鹤禧城上尊享五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鹤禧全球科技成长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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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砚博乘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砚博乘风量化18号私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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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行通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天弘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寿自营)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3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投资元宝13号私募
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易方
达组合)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易方
达)
中信银行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
产
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
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4号私募基
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5号私募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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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属于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的情形;“无效报价2”
的配售对象属于经核查不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