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
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合理调
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 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等募投项目的提前终止的
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高海松(签字):
黄 俊(签字):
毛曲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