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
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
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
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
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
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
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
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
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
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
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晓辉,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星,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
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
华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
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
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大华所的相关
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