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9: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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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088,37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
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8,10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为人民币 36,689,946.20 元(含税)。
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895747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
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
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
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6)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
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93,538,10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088,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0,088,375 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93,538,1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0,0
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6,689,946.20 元(含税)。
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后的 183,449,7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4 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895747 元。
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7.48 元/股,调整后“海顺转债”转股
价格为 17.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13)。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砖公路3456弄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667766
   传真:021-37667766
   邮编:201619
   八、备查文件
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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