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5-100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1,428,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14.1126%。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9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1,428,571 股,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新
增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34,705,856 股增加至 506,134,427
股,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导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06,134,427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71,428,571
股,占总股本的 14.1126%,其中,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71,428,571 股,占
总股本的 14.11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司、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田万彪、郭
伟松、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学赓、李
天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汕头市和盛昌投资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 18 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参与认购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
定 6 个月。”
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
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1,428,571 71,428,571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4,705,856 85.8874 71,428,571 506,134,427 100.0000
三、总股本 506,134,427 100.0000 - 506,134,427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