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5-52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16,497,37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为5,133,8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911,363,571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的股
份总数835,021,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77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373,166,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
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98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1,943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454%;反对 67,062,945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507%;弃权 2,46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435,619,707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0%;弃权 2,463,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66,123,13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3%;反对 42,021,858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781%;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463,080,894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88%;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64,286,28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63%;反对 43,858,708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301%;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461,244,044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24%;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66,124,016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4%;反对 42,020,972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780%;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164,286,08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63%;反对 43,858,708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301%;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166,121,816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2%;反对 42,021,072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780%;弃权 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166,099,116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63%;反对 42,045,672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801%;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166,127,716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7%;反对 42,017,072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777%;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8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04,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6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5%;弃权 2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0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0%;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27,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7%;反对 1,20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885,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0%;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8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199,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6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3,2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8%;反对 1,203,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1,0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3,5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8%;反对 1,203,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1,3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26,3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反对 1,230,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884,1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0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0%;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0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0%;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58,3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反对 1,098,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4,016,1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4%;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6,1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0%;反对 1,223,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3,9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2%;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6,1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0%;反对 1,223,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3,9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2%;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25,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54,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1,225,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912,4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925,2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5%;反对 1,254,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883,0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3%;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6,519,3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9%;反对 1,608,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3,477,1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3%;弃权 60,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9,946,815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5%;反对 25,768,773 股,占
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28%;弃权 2,4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476,904,579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13%;弃权 2,472,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88,302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反对 1,047,786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4,046,066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4%;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93,7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4%;反对 1,042,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504,051,552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3%;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93,6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4%;反对 1,042,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93,28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4%;反对 1,04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