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2,791.7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791.74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58.3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其
中,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即 139.5870 万股;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即 418.7610
万股,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63.392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70.000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刊登的《纳百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发行的《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