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2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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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0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科技”)拟与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初芯科技”)、吕朋钊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名称为准,以
下简称“初芯微科技”)。其中微芯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6,600 万元,占合伙企
业出资额的 30%。
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微芯科技拟与初芯科技、吕朋钊签署《合
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初芯微科技。其中微芯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以
自有资金出资 6,6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30%。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视频实验园区 B5 栋 307 号
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
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
处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专业设计
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
计;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品牌管理;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初芯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该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芯科技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二)有限合伙人
   吕朋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
号码为 23233019XXXXXXXXXX。
   经查询,吕朋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朋钊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该合伙企业的投资
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朋钊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三、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 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8,800  40%
      北京微芯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6,600  30%
有限合伙人
      吕朋钊                      货币           6,600  30%
          合计                    -          22,0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尚未成立。合伙企业的上述信息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缴出资数额
比例的 40.00%。
比例的 30.00%;吕朋钊以货币认缴出资 6,60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按照本条如下约定的条件,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完成
全部实缴出资:
成实缴出资 110 万元至合伙企业账户。
资比例完成中介费用对应金额的实缴出资至合伙企业账户。
时间以及相关实际情况,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确定后,按出资比例实缴出资至合
伙企业账户。为免疑义,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节奏应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
签署生效的)后续可能的投资约定之价款支付节奏合理匹配。
方能按照合伙协议开展相关工作,若任一合伙人未能在约定的实缴出资期限内缴
纳出资,则其他已经出资的合伙人有权要求合伙企业立即退还该期出资,逾期合
伙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内或对外的违约、赔偿责任。
  (三)执行合伙事务
  (1)为实现合伙目的,协助有限合伙人进行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的转让
与变更等;
  (2)按《合伙企业法》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等进行管理。为合伙企业之利益,下列事项应经过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
  (1)以合伙企业身份对外开展投资业务;
  (2)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如有);
  (3)为合伙企业遴选、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
务;
  (4)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和投资有关的协议;
  (5)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而持有的股权(股份)、不动产、知识产权及
其他财产权利;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有限合伙人入伙
入伙,前提是该新有限合伙人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承担本合伙全部费用。所
有新有限合伙人入伙时,均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要求签署并交付所有必要的相关
文件(包括重签合伙协议等)。
工商登记后,普通合伙人按照其认为合理的方式对各有限合伙人的份额名册作出
相应调整。
  (五)有限合伙人退伙
额时(包括主动变更或被司法强制执行等形式),有限合伙人应退伙。
照法律规定的除名程序将有限合伙人除名退伙。
  (六)财产份额的转让
新的合伙人,应经其他有限合伙人同意。
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利润、收入分配
他收益等。本合伙企业利润在做出合理预留(包括应付未付合伙企业费用等)后
进行分配。
分配。
  (八)亏损承担
承担责任。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
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清偿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
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追偿。
  (九)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应予解散的情形时,合伙企业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解散。全体合伙人同意,若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合伙协议约
定的期限内,各合伙人未达成一致进行任何对外投资,则任一合伙人提议解散,
则其他合伙人应当同意,各方不再出资实缴,本合伙企业应当于 90 日内解散。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十)违约责任
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
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因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履行等发生争议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
解决,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合伙人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贸仲),按照申请
仲裁时贸仲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
方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未参与该拟设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该拟设合伙企业中任职。
资金的情形。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微芯科技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投入,目的在于通过参与投资该
合伙企业,借助该合伙企业架构与相关方进行便利合作及资源整合,积极组织把
握优质的产业布局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行
业地位和竞争力,提升公司中长期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目前,初芯微科技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如遇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
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合伙企业设立等后续工作,在合伙企业完成设立后,公司将
密切关注该合伙企业的运营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并严
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微芯科技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组织把握优质的产业布局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行
业地位和竞争力。若投资未达到预期盈利效果,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投资为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一部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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