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本
财务顾问”)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
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
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
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
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
题;
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目 录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本核查意见 指
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辰安科技、上市公司、
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
指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
合肥市国资委 指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建投 指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信投资 指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天府清源 指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的 A 股 股 票 , 认 购 价 格 为 20.33 元 / 股 , 认 购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指
易 69,791,291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141,885.70 万元。按本次特定对象认
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合肥国投持股比例变为 28.85%,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
指
购合同》 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财务顾问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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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部分:释
义、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其他重大事项、备
查文件及附表。
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了审慎的尽职调查并认真阅读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程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肥国投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明确、理由充分,不存在违反现行
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
承诺如下:
“1、本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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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相符的,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的锁定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补充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对外转让,国资委
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内部重组或资产划转的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
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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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
已经履行和尚待履行的程序。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 雍凤山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MA5H90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经营范围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54 年 6 月 3 日
股东情况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联系电话 0551-65883990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合肥国投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或解
散的情形。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并且已经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具备收购上市公
司的主体资格。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为合肥建投,实际
控制人为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国投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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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股
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建投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 100.00%股权,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 雍凤山
注册资本 1,329,8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90122917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
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
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
经营范围
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对全
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
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2006-06-16 至 2056-05-12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市国资委持有合肥建投 100%股权,为合肥国投的
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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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
生变化。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充分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为合肥建投,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
国资委。合肥市国资委代表合肥市人民政府履行对合肥建投的出资人职责。除合肥国投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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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
源的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程管理
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
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
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土地整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合肥市乡村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限责任公司 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
防治技术服务;谷物种植;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
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使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
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农业机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酒店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油料种植;谷物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肥融科项
公司
合肥建新投 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资有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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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
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餐饮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
划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
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村
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
经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
设运营等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合肥文旅博
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
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用品及器
公司
材批发;日用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
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票务代理服务;体育
健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动物园管理服务;
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体育赛事策划;游览景区管理;体育场地
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会议及展览
服务;森林公园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
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教育咨询服务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合肥科融高 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企业参股、并购及重组,项
资有限公司 证经营)。
引江济淮主体工程沿线土地、岸线、水资源、生态
合肥市引江 旅游综合开发和经营;产业投资、项目建设、项目
限公司 健康产业的物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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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
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
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
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
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共享
自行车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
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交通
合肥市智慧
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
牌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营有限公司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设备);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交通设施
维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
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
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公路项目建设、营运、收费、咨询及服务;城乡交
通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运营;营运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资产;按照法定程序处置、租赁所属企
合肥交通投 业土地和房屋资产;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
有限公司 援服务及汽车维修;交通工程物资销售;道路普通
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实业投资;旅游
项目的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并购(未经金融
合肥市建设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
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
合肥市轨道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
限公司 及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酒
店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教育咨询
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
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房产租赁;仓储(除危险品)物流;
合肥蓝科投
资有限公司
管理;酒店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合肥建投新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
兴产业股权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伙企业(有限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伙)
合肥建瑞壹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
号股权投资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业(有限合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伙)
合肥建恒新
能源汽车投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有限合
伙)
合肥芯屏产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
合肥瀚和投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合肥瀚屏投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有限合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建长股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权投资合伙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企业(有限合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伙)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肥城建投 城市建设项目开发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对项
公司 限制和许可证的除外),房屋租赁。
合肥市建庐 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依
限公司 营活动)
合肥建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合肥新站高
新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合伙企业(有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合伙)
大中型光伏并网电站、小型并(离)网光伏发电系
合肥金太阳
统、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安装、工
程总承包服务、运营管理;系统集成;技术咨询。
份有限公司
(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经营)
合肥市种业
之都建设及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科技强农发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展基金合伙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
企业(有限合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伙)
合肥建投城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更一号股权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
伙企业(有限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伙)
合肥建汇战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新股权投资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
业(有限合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
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旅游业
务;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游泳);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
地产经纪;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发
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品出租;计算机系统服
务;网络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文
合肥市安居
化用品设备出租;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
份有限公司
动;洗烫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
洁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棋牌室服
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
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外卖递送服务;日用电器
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土地整治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
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
务;食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
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美发饰品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鞋制造;化妆
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
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
务;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玩具、动漫及游
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
合肥鼓楼商
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茶具销售;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
公司
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眼镜销售
(不含隐形眼镜);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
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家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食品进出口;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
计、代理;物业管理;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
合肥晶合集
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
成电路股份
有 限 公 司
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688249)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
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
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
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
美发饰品销售;茶具销售;箱包销售;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具销售;食用农
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
合肥百货大 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楼集团股份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
有 限 公 司 进出口;食品进出口;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
(000417) 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金银制品销售;服装
制造;服饰制造;鞋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停车场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物业
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柜台、摊位出租;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采购代理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
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
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城市配
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出版物
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
业务;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半导体及光电子、电源、无线射频各类元器件的开
发、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合肥颀中科 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相关原物
技股份有限 料、零配件、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转口贸易、
公 司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上述涉及
(688352) 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商品,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合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的核心关联企业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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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合肥建投投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促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限合伙)
项目)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合肥德轩投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合肥城安产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限合伙)
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互联
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
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合肥市智慧
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住房租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团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新能源
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
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交通设施
维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企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
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
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
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合肥中科微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
心有限公司 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机场经营管理,航空业务保障,航空信息咨询及
航空运输业务延伸服务,停车服务,物业管理,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洁服务,饮食
及食品加工,园林绿化,日用百货、日用杂品、
合肥新桥国 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旅游工
公司 各类广告业务,住宿、餐饮服务,入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保险业务代理业
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网上贸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
零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化
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
合肥百货大 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
楼集团商业 品销售;游乐园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
大厦有限责 (预包装)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移动终端
任公司 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物业
管理;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停车场服
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
用农产品零售;柜台、摊位出租;珠宝首饰制造;
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
备耗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美发饰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互联网设备
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
日用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研发、销售;自
合肥德电新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
份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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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
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
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
安徽合泰新 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销售(除
限公司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
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燃气燃烧
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安徽省合新 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
六城际铁路 用权租赁;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股份有限公 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
司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物联网数据收集、分析;通信技术的开发、服务、
咨询、推广和成果转让;能源设备及配件、消防
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状态监测设备、智能化系
统设备、机械设备、仪表仪器、自动化设备的设
计、技术服务、销售及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集成电路、通讯设备、特种车辆(除专
合肥泽众城
项许可)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
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及运维、电子
有限公司
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业安全与消防工
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
计与安装;信息系统规划、设计与咨询;地理信
息测绘;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投资管
理;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
合肥市投资
介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
(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司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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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铜陵江北港 江北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及货物运输、仓储服务
铁路专用线 (除危险货物),货运代理, 铁路沿线相关产业
有限责任公 开发,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
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融资管理;从事
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
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
阜阳南城投
资产重组和经营;土地的储备、整理、熟化、开
发工作;对全资、投资、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
公司
力;房屋租赁;承担经授权的其他工作(涉及前
置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
批准许可,不得经营)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
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住房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
合肥法务区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
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限公司
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
务);财务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
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创业空间服
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旅游
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铁路
运输辅助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
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土地
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广
合安高铁股
份有限公司
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
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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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机场运营、资产管理、设备维修、物业管理、企
安徽省通航
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航空投资、计算
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及产业规划、设
计、建设、管理、运营、投资;数字经济、智慧
启迪新基建 城市建设领域内的成果展示、展览、推广、咨询
产业(合肥) 和技术服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及相关软件技
集团有限公 术、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
司 转让、咨询、服务;科技项目投资及项目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运营;权益型投资、债务
合肥市国有
型投资;信用担保服务;资产管理,理财顾问,
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兼并、收
限公司
购。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
合肥北城建
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
设投资发展
控股集团有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限公司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
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网络
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
云计算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城市生命线 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
产业发展集 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
团(安徽)有 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
限公司 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启迪控股股 告;出租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
份有限公司 产咨询;规划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工程管
安徽庐铜铁
路有限公司
监理除外);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旅游
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安徽省皖江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路有限公司 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土地使用权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合肥神州数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有限公司 电路设计;计算机、服务器批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
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合肥市市政 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院有限公司 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
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
科技中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
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
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
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开发、处理、交易、服务
和运营,数据资产运营,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产
品开发,数据资产增值,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大数据产业资产管理,大数据产业
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大
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云计算平台建设及运
合肥市大数
营维护,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和运营维护;增值
电信业务;教育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
有限公司
会议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
云计算、云存储、云技术服务;超级计算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网络信息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除电子
出版物)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
中煤新集合
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合同能源
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石灰和石膏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建材(安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徽)新材料产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合伙企业(有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限合伙) 项目)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国开精诚(北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
有限公司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人保现代化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产业股权投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徽)合伙企业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有限合伙)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
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茶叶制品生产;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主要农作
物种子生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
花卉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蔬菜种植;棉花种植;
国投丰乐种
油料种植;豆类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
业股份有限
公 司
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000713)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
肥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农副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
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
物);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用薄膜销售;与农业
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
务;农作物栽培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合计。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简要财务状况的
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成立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设立未满三年,主营业务以基
金管理、股权投资等为主。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16 日,业
务领域包括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城市运营服务、乡村振兴等。
合肥国投 2024 年度至 2025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2025 年 1-9 月 2024.12.31/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77,326.03 15,412.56
负债总额 259.60 189.80
净资产 77,066.43 15,222.76
资产负债率 0.34% 1.23%
营业收入 2.34 0.00
利润总额 6,843.67 297.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项目 2025.9.30/2025 年 1-9 月 2024.12.31/2024 年度
净利润 6,843.67 222.76
净资产收益率 8.88% 1.46%
注:合肥国投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合肥建投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2024 年度 2023.12.31/2023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74,130,066.90 66,257,968.50 61,358,399.03
负债总额 49,363,177.65 43,630,855.94 40,062,530.50
净资产 24,766,889.25 22,627,112.57 21,295,868.53
资产负债率 66.59% 65.85% 65.29%
营业收入 4,344,674.98 4,164,964.95 3,855,895.14
利润总额 146,174.92 -18,255.91 -322,833.22
净利润 107,551.31 -86,348.90 -335,820.86
净资产收益率 0.43% -0.38% -1.58%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及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
与证券市场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
况。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充分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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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雍凤山 董事长 男 34010419680621****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陆勤航 董事 男 34010419710220****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郭兆志 董事 男 34032319811011****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傅庶 董事 女 34010319700310****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董事兼总经
许靖 理、财务负责 男 34240119851105****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人
刘嘉嘉 副总经理 女 34010319820802****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余卫珍 副总经理 男 34292319780214**** 中国 安徽省合肥市 无
注:合肥国投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不良诚信记录。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充分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万元)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直接及间
制造 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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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高端先进封
装测试服务商
种业产业发展与专业
化运营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合肥建投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有单位及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通过合肥水务集团有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限公司、合肥百货大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合肥科技农村
楼集团股份有限公 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
司、合肥产投国正股 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
有限公司
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合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计间接持股 9.67% 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过合肥科技农村商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
安徽长丰科源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等合计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间接持股 7.05%
通过合肥北城建设投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
资(集团)有限公司 、 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
合肥市长丰兴 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 保业;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
限公司 市兴泰科技融资担保 款如约偿付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有限公司等合计间接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
持股 7.13% 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9,791,291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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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
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股) (股)
合肥国投 17,468,270 7.51% 7.51% 87,259,561 28.85% 28.85%
电信投资 43,459,615 18.68% 18.68% 43,459,615 14.37% 14.37%
天府清源 18,975,126 8.16% 8.16% 18,975,126 6.27% 6.27%
注:电信投资与天府清源签订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在
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肥国投持有上市公司 7.51%的股份。按本次特定对象认购股份
数量上限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合肥国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87,259,561 股,
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85%,合肥国投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市
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对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的主要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与上市公司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本
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根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出资方式认
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 69,791,291 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141,885.7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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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肥国投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了《关于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承诺函》:
“本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
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
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发行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
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发行价款的情形。”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合法。
六、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 12 个
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
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形成明
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
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情况
下,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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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
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其所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的具体人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计
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
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
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
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
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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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符合《公司
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且有利于稳定
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辰安科技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
而发生变化;辰安科技仍将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保证公司独
立性的承诺函》:
合肥国投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且全部处于上市
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
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企业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企业及本企业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
工,独立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企业承诺将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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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本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独立
行使职权;
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企业承诺确
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
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
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上市公司内部制度和经政府
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
本企业将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企业承诺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备条件,确
保上市公司业务分开。
本承诺在本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合肥建投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且全部处于上市
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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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
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企业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企业及本企业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
工,独立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企业承诺将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本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独立
行使职权;
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企业承诺确
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
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
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上市公司内部制度和经政府
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
本企业将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企业承诺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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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备条件,确
保上市公司业务分开。
本承诺在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带来实质性不利影
响。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是
有效可行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其所控
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辰安科技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合肥国投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或
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本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况。
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
业务。
关规定,保证本企业与公司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肥建投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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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或
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本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况。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
同业竞争的业务。
关规定,保证本企业与公司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义务
披露人的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同时,为避
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且是有效可行的。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关
联法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上市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其所控
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合肥国投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因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外,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
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并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肥建投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因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上市公司股份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
易。
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并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是有效可行的。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情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的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
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
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辰安科技股票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间 交易数量
交易日期 交易种类 买卖方向
(人民币 元/每股) (股)
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辰安科技股票的其他情况。
上市公司已向中登公司提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则以
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
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辰安科技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已向中登公司提交上述自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
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
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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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
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
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必要辅导,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经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本财务顾问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涉及本次权益变动的报告、公告及其他
法定义务。
十二、结论性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后
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玮琼 刘健波
杜佳婧 刘文璐
姚若辰 胡志成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