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1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中金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 万元,
期限 6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
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
第六年 2.00%。
(二)上市情况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 深 交 所 ”) 深 证 上
[2020]703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
转债”
,债券代码“127020.SZ”。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4.71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4.29 元/股。“中金转债”历次转
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由 4.71 元/股调整为 4.63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由 4.63 元/股调整为 4.54 元/股。
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由 4.54 元/股调整为 4.44 元/股。
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起,由 4.44 元/股调整为 4.38 元/股。
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由 4.38 元/股调整为 4.29 元/股。
二、“中金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金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价
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金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 4.29 元/股的 130%(即 5.58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
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
金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
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
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中
金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70 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
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头不算尾)
。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00%
×128÷365≈0.7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0.70=100.70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
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过程
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
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
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
“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前 赎 回 “ 中 金 转 债 ”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月 26 日)前每个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提
前赎回“中金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中金转债”持有
人本次“中金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年 11 月 26 日起“中金转债”停止转股。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
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12 月 3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金转债”
持有人资金账户日,“中金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
商直接划入“中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本次赎回“中金转债”的数量为 41,971 张,赎回价格为 100.7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00%,且当期利息
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
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4,226,479.70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中金转债”
继续流通或交易,“中金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
牌。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公司发行的“中金转债”(债
券代码:127020)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