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
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0,461,586.46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3,400,318.32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585,907,824.81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
的 可 供 分 配 利润 孰 低 原 则 , 公司 2025 年 前三 季 度 可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润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
响的前提下,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
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
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 2025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170,579,150 股为基数,
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4,115,83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
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
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