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置: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22:06: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ST 南置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9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组报告书         指
                  (草案)(修订稿)
南国置业、公司、本公司、
             指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5.SZ)
上市公司
上海泷临、交易对方     指   上海泷临置业有限公司
电建地产          指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本次重大资产重    指   南国置业拟向上海泷临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
组、本次重组
标的资产、拟置出资产    指   上市公司拟出售的房地产开发、租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标的股权          指   标的资产中,南国商业 100%股权等 17 项股权资产
标的公司          指   标的股权对应的南国商业等 17 家控股、参股公司
标的债权          指   标的资产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项下的债权
                  标的资产中,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
标的债务          指
                  款等科目项下的债务
南国商业          指   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天和、资产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南国置业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组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
                  和[2025]评字第 90064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泷临置业有限公司之资产
《资产出售协议》      指
                  出售协议》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泷临置业有限公司之资产
《资产交割协议》      指
                  交割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4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           指   平方米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
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电建地产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泷临转让房地产开发、租
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天和出具的中天和[2025]评字第 90064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
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93,441.25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价为 1 元,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支付。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2,105,804.47        1,977,801.58       93.92%
资产净额              -175,314.89         -301,132.28       171.77%
营业收入               296,962.98          273,504.14        92.10%
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上市公司采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标的资产采用 2025
年 4 月 30 日数据。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采用 2024 年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上海泷临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建地产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尚需履
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割协议
就本次交易实质完成了资产交接,南国置业已在交割日或《资产交割协议》签署
之日孰晚之日前向上海泷临交付了标的资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自交割日起,标
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均由上海泷临享有或承担,无论
是否完成法律上变更登记手续。任何第三方于交割日以后向南国置业提出的与标
的资产有关的任何请求或要求,均由上海泷临负责处理和承担相应责任,南国置
业予以配合。
   (二)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 17 家标的公司中,16 家标的公司股权已
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1 家标的公司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正在推
进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资产交割协议》,对于尚未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过户的标的股权,南国置业和上海泷临在交割日完成标的股权交接并在交
割日后持续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标的股权的各项权利、义务、损失、责任、
风险及收益均在交割日转移至上海泷临。因此,上述标的公司尚未办理完毕股东
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影响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本次交易双方将继续推
进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 18 项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实际
交付至上海泷临。根据《资产交割协议》,投资性房地产的各项权利、义务、损
失、责任、风险及收益均在交割日转移至乙方,未全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
不影响本次交易资产交割。
   (三)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资产交割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已
向标的债权涉及的主要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并已交付至上海泷临,交易双
方已就标的债权全部进行交割。对于南国置业在交割日前收到标的债权的债务人
清偿的款项,交易双方已在本次交割中进行账务处理。因此,标的债权已转移至
上海泷临,标的债权已完成交割。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南国置业已偿还和已取得标的债务对应的债权人同意
函所涉债务金额合计为 1,158,201.89 万元,占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涉及转移的
债务金额的 99.99%。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南国置业未收到上述债务对应的债
权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债务转移的书面文件。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资产交割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对于南
国置业在交割日前向标的债务的债权人清偿的款项,交易双方已在本次交割中进
行账务处理;对于已经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南国置业已向上海泷临交付已
收到的债务转移同意函;对于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资产出售协议》
已就债务转移作出明确安排,最终由上海泷临承担。因此,标的债务已实质转移
至上海泷临。
   (四)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五)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
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取
消设置监事会,姚桂玲、宁晁、刘颖茜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除上述情况外,本次
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因业务所需涉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调整前情况           调整后情况
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庞捷峰     董事、经理:袁斌
                 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杭州投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晓柱             刘燕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其他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更换的情况。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或其子
公司对上市公司保留在体内的子公司存在尚未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余额
  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南国置业存在为标
的公司或其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金额为 141,219.75 万元。截至
本报告书出具日,南国置业提供的该等担保均已解除,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
《资产交割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
行,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已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1 个标的公司需办理股东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交易尚需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
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三)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四)上市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
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情形;
件均已得到满足,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各项权利、义务、损失、责任、
风险及收益均已经概括转移至交易对方;
露义务,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中,标的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投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
务所需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实施
过程中,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更换的情况;
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可依法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实
质交割,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各项权利、义务、损失、责任、风险及收益均已经概
括转移至交易对方,交易对价支付均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之盖章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南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