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12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目前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量的比
量(万股) 总额的比例
例
陈曾阳 核心员工 12.00 12.40% 0.14%
张智龙 核心员工 10.00 10.33% 0.12%
陈一江 核心员工 12.00 12.40% 0.14%
合计 34.00 35.12% 0.3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
年。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和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 50%
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 50%
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将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
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根据公
司层面业绩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A 净利润目标B
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
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
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考核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a,年度实际净利润为b,则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得
分(X)的公式为:X=(40%×a/A+60%×b/B)×100。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X≥95分 100%
X<85分 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分年度确定考核结果,并依
照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票
数量:
评价标准 考核结果(S)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优秀(A) 85≤S≤100 100%
良好(B) 75≤S<85 80%
合格(C) 65≤S<75 60%
不合规(D) 0≤S<65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解除限
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
励对象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它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股权激励,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16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14日止,陈一
江、陈曾阳、张智龙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935,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34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价)595,000.00元。上述认购
款缴存于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的
折合股份85,325,57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1,196,870.00股,占总股
本的48.2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4,128,707.00股,占总股本的51.72%。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
比例摊销。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2日,经测算,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数(股) 预计摊销的总费(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
产生的摊薄影响。
准。
五、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5,206 47.07% 340,000 40,345,206 47.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980,371 52.93% - 44,980,371 52.72%
总股本 84,985,577 100% 340,000 85,325,577 10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
验字(2025)060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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