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 3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
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
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