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泰证券
股票代码:600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汶办事处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有
股份数量和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枣矿集团 指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枣矿集团同受山能集
指
矿集团 团控制,为枣矿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本次发行 指
票的行为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山
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并更名为山东能源集
山能集团 指
团有限公司,原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的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注册资本 2,047,726.53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04-08
煤炭、焦炭生产、销售;因特网接入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承包(不含爆破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煤矿、选煤厂、焦化企业、
电力企业托管运营;矿山企业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以下限分公司
经营)煤炭开采、洗选,火力发电及输变电,电力销售,配电网投资与运营,
电力技术咨询、设备运营维护;运输,住宿,饮食,卷烟、雪茄烟零售,甲
烷[压缩的](工业原料)、石油气[液化的](工业原料)、硫磺、1,2—二甲
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石脑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醇、
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正戊烷、1,2—环氧丙烷[抑制了的]、氢[压缩的]、氢
[液化的]、丙烯、纯苯、硝化沥青、煤焦沥青、塑料沥青、中成药、化学药制
经营范围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畜禽、水产养殖。(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彩扩;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科
技中介、推广;机电产品、钢材及制品、橡胶制品、木材、服装、纺织品、
水泥、电线电缆、润滑油脂、劳保用品、矿用工具及材料、工艺品、稀土、
生铁、方坯、水产品、坚果、食品、化肥销售;矿山机械(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维修、安装;医疗器械销售、租赁;房屋、设备、场地、汽车租赁(均
不含融资租赁);救援服务,教育咨询服务;家庭服务;矿用废旧物品的回
收、销售;物流信息咨询;粮食、林木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枣矿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永久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汶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王乃国
注册资本 357,936.01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03-12
煤炭开采、洗选;电厂受托管理运营服务;道路运输;燃气生产、经营;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石膏开采及石膏制品、许可范围内烧碱、液氯、
盐酸、次氯酸纳、聚氯乙烯、三氯氢硅、四氯化硅、液体消毒剂的生产、销
售;饮食服务;社区服务;计量授权证书范围内部强制检定;(以上经营仅限
分支机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对外提供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矿山工程施
工;地质钻探;钻井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钻探技术咨询;地质钻
探技术开发;矿山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销售、安装、撤除、维修及
技术咨询服务;液压支架安装、维修、租赁、撤除;采矿设备制造、煤炭、
建筑材料的销售;电力设备、配件的销售;电力设备维修维护(特种设备除
经营范围
外);电力、热力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农牧养殖;塑料制品、橡胶制
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不含金饰品)、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生产、
销售;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煤炭开采技术咨询、服务;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
业务;房屋租赁;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及商务信息咨询;煤矿安全培训;文
化艺术及职业技能培训;环境监测;计量检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及市场营销策划;舞美设计;广告业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网站建设与维护;动漫
制作;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矿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均受山能集团
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泰证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聚
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其中枣矿集团持股数量增加,持
股比例上升;新矿集团不参与本次认购,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枣
矿集团与新矿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有所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暂无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
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持有股份数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273,346,19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股份
数为 359,700,996 股,持股数增加至 2,633,047,193 股,持股比例上升至 3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36.34%下降至 36.3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枣矿集团 2,273,346,197 32.84 2,633,047,193 33.25
新矿集团 241,737,300 3.49 241,737,300 3.05
合计 2,515,083,497 36.34 2,874,784,493 36.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 号)。公司目前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新增 996,677,74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 6.02 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每股 6.02 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中
的 359,700,996 股 股 票 , 并 就 此 向 公 司 支 付 股 份 认 购 款 总 计 人 民 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
枣矿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拟用于认购中泰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
自有资金或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
处分权;不存在对外募集行为,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采用结构化的
方式进行融资,最终出资将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所认购的中泰
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
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任何代持情形;不存在接受中泰证券及其关联方(本公司
除外)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资金未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中泰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本公司除外);
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中泰证券股权质押的情
形,亦不会对中泰证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中泰证券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也未向本公司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同时,中泰证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
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 文
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乃国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号
股票简称 中泰证券 股票代码 600918
枣庄矿业(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责任公司 址 山南路
有√ 无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为新汶矿
不变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2,515,083,497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6.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359,700,996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03%
变动后持股比例:36.31%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新增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股份登记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是□ 否 不适用√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 文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乃国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