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原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
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议。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7)业务信息: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 2 家。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姓名 项目组成员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或挂牌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公司审计报告家
数
马东宇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09 年 2014 年 1 月 2025 年 8家
庄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2015 年 2013 年 4 月 2025 年 超5家
李会英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4 年 2003 年 2017 年 1 月 2025 年 超 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
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 管执行部 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
上市项目中因坏账准
备计提不准确导致财
务数据存在错报的问
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收费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5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
因素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
本等因素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共计8年,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
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年度审计机构及拟聘
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均反馈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
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
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5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