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普源精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039 号),
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00,676 股,每股发行价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 号)。公司
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25-051),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以简易程序
的专项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截至 2025
调整前投 调整后投 9 月末募集
项目名称 集资金拟 集资金拟 年 9 月末承
资总额 资总额 资金投入情
投入额 投入额 诺投入金额
况
马来西亚生
产基地项目
西安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马来西亚研
- - 7,064.00 7,064.00 7,064.00 -
发中心项目
合计 32,489.63 29,000.00 32,489.63 29,000.00 28,679.35 10,073.73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7,684.1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72.39%。
三、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理由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公司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
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内容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额
一 建设投资 8,250.07 8,250.07 8,250.07 8,250.07
二 铺底流动资金 3,186.47 2,685.92 3,186.47 2,685.92
三 项目总投资 11,436.54 10,936.00 11,436.54 10,936.00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
况、历史实际投入及业务发展需要,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拟调整
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生产设备购置费、软件购
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入做相应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和项
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将更多募集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
四、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和进
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
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及未来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决策
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部
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 嵇 坤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