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送达的《关于变更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
指派黄海洋为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晋洲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戴晓芳接替赵晋洲作为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
目合伙人为黄海洋,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戴晓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琪友。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晓芳,202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6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拟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 0 家,三板公司数 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