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
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审
计收费总额:6,069.2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21 家。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亚太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510.76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亚太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
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哈尔滨市 品 股 份 有 300 万元 人,要求中审 责 任 后 , 部 分 原 告 上
中级人民 限 公 司 证 亚太会计师事 诉,并于 2024 年 5 月
法院 券虚假陈 务所(特殊普 10 日和 10 月 10 日二审
述纠纷 通合伙)承担 开庭完毕,2025 年 5 月
连带责任 28 日二审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有航
①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有航,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2023 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桂,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自 2023 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于 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及 26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开始,作为
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在吉艾科技集团股份
公 司 2021 年 度财 务
报表审计项目(中审
亚 太 审 字 〔 2022 〕
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监
公 司 2021 年 度财 务
督管理委员 报表审计项目(中审
局 在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
在陕西广电网络传媒
(集团)股份有限公
中国证券监
司 2022 年 度内 部 控
督管理委员 制审计中违反了《上
办法》(证监会令第
局 182 号,以下简称《办
法》)第四十五条第
一款的规定,根据《办
法》第五十五条的规
定,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在执行陕西广电网络
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 公司 2022 年 年度
报告审计项目过程
中,存在内部控制审
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
上海证券交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12.1.2 条等有
关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孙有航予以监
管警示。
上述人员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
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5 万元,较上年度总体费用减少 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7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