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钟锋浩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近
日分别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长川投资”)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钟锋浩
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 26,338,5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1517%)的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赵轶先生之配偶徐昕女士所
控制的企业,为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及长川投资合
计持本公司股份 167,900,7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4660%)。
持本公司股份 32,691,6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531%)的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钟锋浩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57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长川投资管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26,338,588 4.1517%
理合伙企业(有 动人
限合伙)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钟锋浩 持股 5%以上股东、董 32,691,608 5.1531%
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份;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21 日,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持)
;
(1)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长川投资管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11,968,400 1.8866%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钟锋浩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1,000,000 0.1576%
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锋浩先生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锋浩先生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
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锋浩先
生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锋浩先生
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
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