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
公 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 拟向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其持有的 Fosber S.p.A.的 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
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