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9 0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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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完善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赵宇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赵宇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本次选举完成后,赵宇宁先生由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构成人员数量不变,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赵宇宁先生简历
  赵宇宁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0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区域销售经
理、国家总经理、地区部销售副总裁、地区部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执行总裁。
  截至目前,赵宇宁先生持有 1,067,800 股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宇
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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