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
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其中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郑馥丽、汤新联、王文利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7,186.33 77,186.3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进
行调整,并据此编制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并
据此编制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进
行调整,并据此编制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为确保填补措施能
够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出
具了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