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友志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与白冰先生、徐迎辉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张友志先生将其持有的 7,271,333 股以 23.1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白冰先
生,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5.00%;张友志先生将其持有的 7,271,333 股以 23.10 元
/股的价格转让给徐迎辉先生,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5.00%。前述协议转让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及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江
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白冰先生及徐迎辉先生将上述协议转让未支付款项变
更支付节点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
(一)白冰先生协议转让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
单位:元
应付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期 16,796,779.23 16,796,779.23 0.00 2024 年 9 月 27 日
第二期 33,593,558.46 33,593,558.46 0.00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第三期 117,577,454.61 25,595,134.00 91,982,320.61
(二)徐迎辉协议转让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
单位:元
应付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期 16,796,779.23 16,796,779.23 0.00 2024 年 9 月 27 日
第二期 33,593,558.46 33,593,558.46 0.00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第三期 117,577,454.61 30,145,134.00 87,432,320.61
二、原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支付节点的约定
(一)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 1(本节指白冰)及乙方 2(本
节指徐迎辉)分别向甲方(本节指张友志)支付转让价款的 10%,金额为人民币
(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后 3 个工
作日内,乙方 1 及乙方 2 分别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20%即第二笔转让价款,金
额为人民币 33,593,558.46 元;
(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后 6 个自然月内,乙方 1 及乙方 2 分别向甲方支付
转让价款的 70%即第三笔转让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117,577,454.61 元。
三、《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
(一)
甲方:张友志
乙方 1:白冰
乙方 2:徐迎辉
(二)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乙方 1 尚有股份转让价款 91,982,320.61 元(大写金
额:玖仟壹佰玖拾捌万贰仟叁佰贰拾元陆角壹分)未向甲方支付。
乙方 2 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已按原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乙方 2 尚有股份转让价款 87,432,320.61 元(大写金
额:捌仟柒佰肆拾叁万贰仟叁佰贰拾元陆角壹分)未向甲方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 1 及乙方 2 协商一致: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 1 及
乙方 2 将款项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
涉及的原协议条款,继续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