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必易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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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 33 楼公司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6 日
                至2025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 将 在 202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45       必易微             2025/12/9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
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7:00,附有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扫
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发送至 ir@kiwiinst.com,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
原件。
(四)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除出具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
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
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
理入场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0755-82042719
电子信箱:ir@kiwiins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
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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