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崇达大厦 19 层 3 号会议室。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1 人,代表股份 579,357,15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65,849,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4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4 人,代表股份 13,507,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09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5 人,代表股份 13,532,16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4 人,代表股份 13,507,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0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
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议案 4、5、6.01、6.02 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余忠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 576,166,3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341,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208%。
表决结果:
同意 576,121,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296,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921%。
表决结果:
同意 576,078,1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25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685%。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王东民先生、张建军先生、廖翠萍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 576,209,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384,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385%。
表决结果:
同意 576,207,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382,8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268%。
表决结果:
同意 576,552,8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727,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77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344,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7%;
反对 1,7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19,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6107%;弃权 305,8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6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005,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07%;
反对 11,095,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51%;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80,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1.9939%;弃权 255,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7%。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80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5%;
反对 1,7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7%;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476,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7925%;弃权 3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7%。
关联股东余忠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61,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77%;
反对 10,940,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37,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455%;弃权 255,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4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62,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77%;
反对 10,940,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3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455%;弃权 254,5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7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297,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5%;
反对 1,7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47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9115%;弃权 3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7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4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3%;
反对 10,934,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7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17,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011%;弃权 280,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6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0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83%;
反对 10,935,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7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82,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122%;弃权 3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098,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66%;
反对 10,947,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7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9009%;弃权 3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7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67,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86%;
反对 10,945,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854%;弃权 244,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73,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96%;
反对 10,939,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8,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8418%;弃权 244,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46,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0%;
反对 10,96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21,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1.0251%;弃权 246,3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2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0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14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1%;
反对 10,9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7%;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16,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9918%;弃权 255,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5,0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390,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6%;
反对 1,722,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6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7316%;弃权 243,4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61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