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子公司安徽宁亿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宁亿泰”)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财
务资助用于日常经营,借款利率参考当期银行借款利率,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
一笔借款转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
徽宁亿泰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担保。
控制能力,能够有效进行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为缓解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
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安徽宁亿泰提供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考当期银行借款利率,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第一笔借款转
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宁亿泰其
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
制能力,能够有效进行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安徽宁亿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
极防范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宁亿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 8 号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善和
主营业务: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药、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情况:财务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安徽宁亿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出资比例
合计 45,000.00 45,000.00 100.00%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35,965.26 109,141.36
负债总额 100,108.82 74,885.44
净资产 35,856.45 34,255.92
营业收入 56,101.77 31,861.12
利润总额 1,848.83 340.07
净利润 1,600.53 358.57
公司名称: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 2 号 1 幢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王传良
法定代表人:王传良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
销售、维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及集成服务;电器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安徽宁亿泰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能力,
能够有效进行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
切关注安徽宁亿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
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与安徽宁亿泰签署具体借款协议,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拟定如下:
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第一笔借款转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财务负责人及监事,能够对安徽宁亿泰的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其他股东持股较小,也不是公司的关联
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经协商,安徽宁亿泰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安徽宁亿泰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满足其运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安徽宁亿泰是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1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