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7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因注销回购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
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2,570,037,319 100.00 -63,579,048 2,506,458,271 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临2025-052号《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54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临2025-066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一)申报要素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2楼董事
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30至17:00;
联系人:陈芳,王洁;
联系电话:0571-87774828,87774827;
邮箱:wangjie@conbapharm.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