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
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名 Shannon Job 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
会。
Shannon Job 先生简历如下:
Shannon Job,男,37 岁,国籍: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理学与商业双学士。历任帝亚吉欧澳大
利亚有限公司商务财务经理、帝亚吉欧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商务和市场财务负责人、帝亚吉欧澳大
利亚有限公司全球审计和风险经理、帝亚吉欧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全球新兴市场及供应链审计总监。
现任帝亚吉欧亚太区和全球免税业务的商务财务及变革总监。
截至公告日,Shannon Job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选举。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志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戴志文先生简历如下:
戴志文,男,54 岁,国籍:中国,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纽约大学税法硕士、美国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历任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原美国海斯•柯利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
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律师、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职务。现任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基金
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北京煜鼎增材
制造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
。
截至公告日,戴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选举。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此外,公司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及《水井坊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 21 日修订)
》。
本次修订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1 月 21 日修订)
》。
本次修订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