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克莱特 证券代码:920689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 111 号、山海路 80 号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
节。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相同价格、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 万张(含本数)。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22,279.72 2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限售期安
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本次发行已在该等有效期内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中有关本次可转债特有风险的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克莱特 指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本次发行 指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可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
券
控股股东、克莱特集团 指 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盛军岭、王新、王盛旭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指
会秘书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改革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再融资办法 指
管理办法》
可转债管理办法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中车股
中国中车 指 份有限公司为全球知名铁路设备制造商,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766.SH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知名高科技工业
通用电气(GE) 指
跨国公司,总部位于美国波士顿,美国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 GE.N
西门子股份公司,全球领先的电气设备制
西门子 指
造跨国公司
法国阿尔斯通公司(Alstom),全球轨道
阿尔斯通 指 交通、电力设备和电力传输基础设施领域
的领先企业
Wabtec Transportation Systems, LLC 及其关
联公司,系公司合作客户 GE Transportation
西屋制动 指
Systems 等公司被西屋制动收购后合作主
体,领先的轨道交通设备商
凯络文公司,前身是基伊埃(GEA)集团
凯络文 指 热交换器事业部,全球领先的热交换器制
造商之一
全称 Baltimore Aircoil Company,总部位于
BAC 指 美国的巴尔的摩市,成立于 1938 年,是蒸
发冷却和冰蓄冷设备的供应商
斯必克冷却技术公司(Spx Corporation),
SPX(斯必克) 指 知名的全球基础设施设备供应商,纽交所
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SPXC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领先的新能源
明阳智能 指 高端装备制造商及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
商,上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1615.SH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领先的海洋装
招商工业 指
备和邮轮制造商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模领先的造船
中国船舶 指
企业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中集 指
司,领先的物流装备和能源装备供应商
中广核 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央企
中核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央企
专业名词释义
依靠输入的机械能,提高气体压力并排送
通风机、风机 指 气体的机械,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
民经济各个领域,属于通用机械范畴
利用通风机、冷却媒介及其他组件等组合
而成,使大型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保持在适
冷却单元、通风冷却系统 指 当的温度范围内的集成系统,在优化效能、
增加整体稳定性、节约使用面积等方面表
现更为优异
Internet Data Center 的缩写,是拥有完善的
IDC 指
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
局域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
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的服务平台
kPa 指 千帕,压强单位,1kPa=1000Pa=1000N/m?
机车是牵引或推送铁路车辆运行,而本身
不装载营业载荷的自推进车辆,俗称火车
头。按运送每吨公里消耗燃料量计算,机
机车 指
车是耗能最少的陆地运输工具。机车一般
由蒸汽机、柴油机、燃气轮机、牵引电动
机等动力机械直接或通过传动装置驱动
修正总吨=总吨×修正系数,指在船舶总吨
基础上,考虑船舶复杂程度后计算得出的
修正总吨 指 船舶度量单位。它主要用于不同国家或企
业间造船工作量、船价高低和产值大小的
衡量
美国铁路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AAR 指
Railroads)
CCS 指 中国船级社(Chinese Classification Society)
BV 指 法国船级社(Bureau Veritas)
ABS 指 美国船级社(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ermanischer Lioyd),
GL 指 2012 年已与挪威船级社
(DETNORSKEVERITAS)合并
CRCC 指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
ATmospheres EXplosibles,ATEX 认证是欧
ATEX 指
盟防爆认证
IRIS 指 国际铁路行业标准体系认证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克莱特
证券代码 920689
制造业(C)-专用、通用及交通运输设备(CG)-通用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设备制造业(34)-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
-风机、风扇制造(3462)
主要从事轨道交通通风冷却设备、新能源(核电、风
力发电、燃气轮机等)通风冷却设备、海洋工程和舰
主营业务 船风机、冷却塔和空冷器风机、制冷风机等中高端装
备行业通风设备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
关检修服务
发行前总股本(股) 73,400,000
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孙领伟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
注册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0631-5708196
董事会表决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
上市日 2022 年 3 月 21 日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3,40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930,617 51.6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469,383 48.32%
合计 73,400,000 100.0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东户数为 7,003 户。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
东户数为 7,078 户。
(二)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5.34%的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
盛军岭、王新及王盛旭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王新与盛军岭为夫妻关系,王盛
旭为王新与盛军岭之子。盛军岭、王新、王盛旭通过克莱特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45.34%股份
的表决权;盛军岭、王新分别持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20%、16.67%的出资份额,且盛军岭担任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盛军岭、王新通过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制上市公司
王新及王盛旭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1.61%股份的表决权。
根据盛军岭、王新、王盛旭三方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盛军
岭、王新、王盛旭为一致行动关系,各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共同控制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若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以盛军岭意见
为准,与盛军岭意见保持一致。
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盛军岭,女,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职
称,威海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主要工作经历:1993 年-1998 年济南水泵厂工作,
担任设计技术员;1999 年-2001 年,任克莱特集团工程师、销售经理;2002 年-2011 年 12
月,任克莱特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克莱特董事、总经理;
兼任克莱特控股子公司烟台核工业热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
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克莱特集
团总经理。
王新,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沈阳工业大
学机械设计和制造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1991 年至 1994 年济南水泵厂工
作,工艺员;1995 年至 1999 年山东克莱特科技公司工作,设计员;1999 年 8 月至 2001 年
年 9 月至今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中心主任、技
术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 年 1 月 5 日至今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盛旭,男,199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美国波士
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机械工程专业毕业。主要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威海克
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 4 月至今,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克莱特集团,克莱特集团持有公司 45.34%的股份,其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根据盛才良(盛军岭之父)、盛军岭、王新、王盛旭三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盛才良、盛军岭、王新、王盛旭为一致行动关系。报告期初,盛才良、
盛军岭、王新、王盛旭直接及通过克莱特集团、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控制公司 51.6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初,盛才良、盛军岭、王盛旭、王新分别持有克莱特集团 40%、30%、20%、10%
的股权。盛才良先生因年事已高,2024 年 12 月 11 日,盛才良与盛军岭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将其持有的克莱特集团 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盛军岭;2024 年 12 月 13 日,克莱特
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盛军岭、王盛旭、王新分别
持有克莱特集团 70%、20%、10%的股权。盛军岭、王新、王盛旭三方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减少一名,由盛才良、盛军岭、王新、王
盛旭变更为盛军岭、王新、王盛旭。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由于家族传承及财产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减
少一名,由盛才良、盛军岭、王新、王盛旭变更为盛军岭、王新、王盛旭,上述变动不会
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
能力。
(三) 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股权比例 限售情
股份性质
号 名称 (万股) (%) 况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996.42 68.07 - -
注:上表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通风机、通风冷却系统等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装备及配件设计研发和生产
制造。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用设备
制造业-风机、风扇制造”,行业代码为“C3462”。
(1)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所处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及本次募投项
目产品不属于“两高”项目
①山东省关于“两高”行业、“两高”项目的规定
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对“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
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并授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调度行政区
域内“两高”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
(2022 年版)》,“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
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
煤电等 16 个行业。
②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两高”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通风机、通风冷却系统等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装备及配件设计研发和生
产制造。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用
设备制造业-风机、风扇制造”。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为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项目投产
后所生产的产品为高速离心鼓风机、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和电池热管理系统。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
用设备制造业-风机、风扇制造”。
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所处行业“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风机、风扇制造”不属于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 号)规定的“两高”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本次
规定的“两高”项目。
综上,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所处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及本次募投
项目产品不属于“两高”项目。
(2)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
“1.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之“15MW 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六、核能”之“1.核电站建设与运行”之“核电站建设,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之“1.关键系统”之“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
统及核心元器件(含 IGCT、IGBT、SiC 元器件)”,“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之“5.海
洋工程装备”,“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11.节能技术开发应用”
之“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和之“13.高
效节能磁悬浮动力装备”之“磁悬浮离心鼓风机”等鼓励类产业,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
产业。
(3)公司业务和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不属于落后和产能过剩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
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
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 号)及《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
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集中在钢铁、煤
炭、煤电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国
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
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
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业务和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不属于上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
不属于落后产能。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①主管部门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
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进步等工作。工业
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
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实施风机行业质
量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负责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及产品认证认可工作。
②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管理机构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该协会包括十二个专业分
会,其中包括风机分会和冷却设备分会。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风机分会和冷却设备分会是
负责风机行业、冷却设备行业的管理和服务的自律性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调查研究行业的
现状及发展方向;举办行业展会;为行业及会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反映行业
及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和愿望,协助政府做好行业工作;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及会员单
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等。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主要为宏观管
理、实行宏观政策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经营。
(2)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公司所属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如下:
发文 主要法律法规及
发文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政策
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
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 加快铁路“走出去”步伐,拓展轨道交通装备国际市
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 场。
《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 山东省发展 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
(2016-2030 年)》 会 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300 万千瓦,核电 2,065 万千瓦。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将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列为战略
(2018)》 性新兴产业。
进一步加强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支撑我国核电安全
《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
作的指导意见》
进。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 国家发改委、
提升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水平。推动装备制造企
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的实施意见》 五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模,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
纲要》 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
关事项的通知》 等任务,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 工业领域,要求提升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重点
国家发改委、
市场监管局
通知》 际先进。
(2024 年本)》
《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 国家原子能 “线”上延伸,推动产业链协同。支持大中小企业融
(2024-2026 年)》 部门 长链,形成协同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交通运输部、
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
革委
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
国家发改委 准更新升级,填补相关领域强制性能效标准空白,稳
等六部门 步提升工业、商业等领域通用产品设备能效指标,加
水平(2024 年版)》
快制定泵、风机、空气压缩机等系统运行能效标准。
国家发改委、 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
《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
驭风行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 兴等意义重大。
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耗能、高排
放机车车辆节能改造和低碳化升级,建立老旧机车车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
交通运输部 辆更新换代机制,鼓励引导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
等十部门 有序退出。
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报废更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
营运船舶,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
国家发展改 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革委、国家能 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 源局、工业和 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
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 信息化部、商 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
的意见》 务部、国家数 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据局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中国共产党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第二十届中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深入推
五年规划的建议》 四次全体会 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议 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公司长期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高
端装备行业,为相关领域龙头企业提供通风冷却产品及配套服务。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推动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提供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及政策支持,也为相关上游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
下,公司将牢牢抓住市场机遇,顺应市场需求,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
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公司面对中高端装备行业生产的通风冷却产品主要为定制化非标准件产品,企业普遍采
取依据订单/合同生产、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的经营模式,即企业取得产品供货订单后,根
据订单或合同要求来安排产品生产并销售,符合产品及行业特性。
(2)周期性
通风冷却产品在矿山冶金工程、石油化工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能源工程装备、车辆装
备、船舶工业等诸多国民经济重要领域中具有广泛应用,细分领域产品需求受相应下游行业
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整体需求受单个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
期性特点。
(3)区域性
通风冷却设备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不存在明显区域性特征。
公司重点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
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行业,受下游客户所在地影响,公
司产品销售区域多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胶东半岛、长株潭及大连等地。此外,公司也在
积极开拓境外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
(4)季节性
考虑到通风冷却产品的细分应用领域,因制冷行业于夏季需求较大,带动制冷行业产品
在夏季销售相对旺盛。但整体来看,通风冷却产品应用行业广泛,下游行业众多,行业整体
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公司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电机制造业及碳钢、不锈钢、铝板、铝型材等金属制造行业。
电机产品所占产品成本最高,但价格相对稳定。除电机外,钢铁或金属板材、型材价格在一
定程度上随原材料金属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上游电机行业及金属制品行业原材料供应充足稳
定,为本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通风冷却设备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公司重点聚焦
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
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高端市场。通风冷却设备行业的下游企业多为
大中型企业,规模普遍较大,拥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水平,对于通风冷却设备有长期稳
定的需求。较强的客户粘性也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业内企业在获得下游客户订单后,根据
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客户形成了紧密的关系,在获得客户信赖和满意
的同时,也为企业自身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所属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1)技术壁垒
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应用领域的项目大多为重大工程配套设备,设备运行工况差异较
大,技术参数需要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环境及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中高端应用领域产
品对强度、精度、运行效率及可靠性要求高,其应用技术涉及空气动力学、材料学、计算机
模拟技术等多个学科,需要多领域专业人才协同合作。为提供定制化产品,企业除了需要具
备通风产品专业设计能力外,还必须熟悉相关中高端产品应用领域需求,具备相应研发设计
能力,以满足相关中高端产品应用领域高标准的特殊要求。
(2)定制化产品的制造壁垒
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主要为定制非标准化产品,不同项目产品的结构差异较大,需要针
对不同行业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制造,研发设计难度大、实施复杂程度高。定制化通风冷却产
品从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的过程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技术和管理团队执行,制造过程
中需要通过大量实验验证产品的设计效果。这使得只有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通过较长
时间的积累才能够进入某一个中高端产品应用领域。
(3)下游行业准入壁垒
轨道交通装备、核电、高技术船舶等特殊领域对产品质量要求严苛,针对通风冷却产品
供应商存在业务资质或产品认证要求。以轨道交通装备领域为例,为了保证铁路动车组安全,
下游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实施严格的产品认证制度,对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通风冷却产品的生
产、产品检测检验、产品质量保证等环节存在严格的要求。因此,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进入
部分下游领域存在较高的准入壁垒。
(4)品牌壁垒
通风冷却产品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工艺设备,需要在高温、腐蚀、磨损等各种复杂环
境下长周期不间断运转,对产品质量、性能及可靠性要求极高,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下游厂家
产品的性能和安全。因此,风机的产品品牌、企业声誉是下游制造商选择产品时的一个重要
考虑因素。为了确保其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稳定,下游装备制造商必然倾向选择长期合作、各
方面技术指标经过长期考验的品牌产品。因此,市场上品牌认可度较高以及生产历史较长的
企业往往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对于行业新进入者,不仅需要经过严格
的测试和认证,而且需要良好的产品品质、持续的技术创新、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经过时间
积累和历史沉淀,才能最终赢得广大客户认可。行业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迅速建立品牌效
应,行业的品牌壁垒明显。
(5)设备与资金壁垒
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应用领域对制造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要求较高,对应进入中高
端通风冷却产品领域的生产、实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同时,因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
多为重大项目配套设备,合同金额较大,执行合同周期普遍较长,这使得企业采购原材料和
生产经营需要占用大量流动资金。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应用领域存在一定的设备和资金进入
壁垒。
(1)风机行业发展概况
风机是对气体输送和压缩机械的简称,主要分为通风机、鼓风机和压缩机,其中通风机
属压力较低的风机,一般压力低于 15kPa,气体流速较低。风机产品属于通用机械行业,在
国民经济重要领域中具有广泛应用,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矿山冶金工程、石油化工装备、海洋
工程装备、能源工程装备、车辆装备、船舶工业等行业,主要用途为通风、冷却、除尘等。
根据产品技术含量、成套性及其在大型工业流程中的重要性,风机产品可以划分为高端产品、
中端产品和低端产品。中高端风机产品对设计、生产加工的要求较高,因此产品的附加值较
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风机行业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技术发展与改造,行
业中领先企业的技术水平,包括加工制造技术、产品检测技术、设备成套水平、系统设计能
力有了较大提高,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自主设计、开发与集成能力,竞争能力与市场适应力
大幅度提高。
由于风机应用领域广泛,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风机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营业
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通用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8,524 家,资产总
计 13,178.62 亿元,同比增长 6.4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739.39 亿元,同比增长 3.49%,
高于全国工业 1.39 个百分点,高于机械工业 1.79 个百分点。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3
年中国风机行业市场规模为 1,001.86 亿元,随着风机下游高端装备领域不断发展,风机的需
求将会进一步增长,预计 2030 年中国风机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1,365.65 亿元。
(2)下游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长期聚焦于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
高端市场。
①轨道交通领域
轨道交通装备是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所需各类装备的总称,是国家公共交通和大宗
运输的主要载体。轨道交通装备主要包括干线轨道交通、区域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
载装备、通信装备、运控装备和路网装备等各类装备。根据服务范围,轨道交通装备可分为
传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与城际轨道交通三大类,传统铁路是最原始的轨道交通,包括普通
铁路与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有轨电车等,而城际轨
道交通作为一种新兴的轨道交通类型,介于传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一般采用传统铁
路技术,部分城际轨道采用地铁系统技术。
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经历 60 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自主研发、配套完整、设备先
进、规模经营的集研发、设计、制造、试验和服务于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体系,已成为
我国在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是推动我国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
动力。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交通强
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年)》《推动铁路行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促进交通
行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持续低碳化转型,刺激了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输工具提升
改造方面的投资需求。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的推动下,叠加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新增运力
需求,预计中短期内交通运输行业在运输工具方面的投资力度将有所加大。《推动大规模设
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7 年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根据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究院数据,我国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市场规模由 2018 年的
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可分为铁路交通装备、城轨交通装备和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占中国轨道交
通装备市场的比例分别为 46%、16%和 38%,其中,铁路交通装备占比最高。根据中研普华
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 年中国铁路行业并购重组市场研究及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录。预计 2025 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 9,000 亿元以上,其中基建投资目标为 5,900 亿元,
投产新线 2,600 公里。铁路建设投资力度继续保持高位,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
机遇。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 2024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截
至 2024 年底,全国轨道交通运营城市达 58 个,运营线路 361 条,总里程 12,160.77 公里,
较上年净增长 936.23 公里,近五年复合增长率 8.81%。随着大中城市继续完善城市轨道交
通路网系统、更多城市将建设轨道交通以缓解交通压力等因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增
加必然带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市场的快速发展。此外,在轨交设备更新方面,动车
组与城轨车辆已陆续进入密集维修期,后续有望持续为轨道交通装备行业贡献增量。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市场集中度较高。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
究院数据显示,中国中车、新筑股份、今创集团、康尼电机、永贵电器、鼎汉技术等 6 家公
司占据中国 97%以上市场份额,其中中国中车市占率高达 56.2%,远超其他企业,为中国轨
道交通装备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与中国中车开始合作,轨道交通装备牵引系
统通风方案已历经设计开发、验证、试运行、批量装车、车辆长期运行、检修,拥有充分的
知识积累和实战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速动车组智能化轻量化通风除尘系统”于 2022
年 3 月通过科技成果评价,且位列国家工信部公布的《2024 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
牌建设典型案例名单》,填补了国内空白,同中国高铁国产化进程共同成长。
随着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以及全球国际间跨区域合作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将极大推动全球轨道交通网络的持续快速建设,对轨道交通装备的需求也将日趋强劲。未来,
随着以中国中车为代表的中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商成功进军欧美澳高端出口市场,将进一步
扩大轨道交通装备配套风机产品的市场空间。整体而言,随着未来轨道车辆市场需求量的稳
定增长,轨道交通细分领域通风冷却设备的景气度将会持续,未来高速铁路轨道交通领域通
风冷却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②新能源装备领域
新能源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核电、风力发电及燃气轮机等相关通风冷却产品,上述行业具
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A. 核电领域
核电指的是利用核反应中释放的热能进行发电的形式,具有安全、清洁、低碳、高能量
密度的特点,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
代的作用,发展核电已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共识。
中国经济的稳健前行使得能源消耗持续攀升,发展核电能够有效降低煤炭、石油等化石
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减少对有限化石能源的开采和消耗,从而提高能源供应的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推动我国能源结构朝着更加清洁、低碳、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目前,核电
占我国电力结构比例仍然较低,2023 年全国累计发电量为 89,092 亿千瓦时,而核电发电量
为 4,333.71 亿千瓦时,仅占总发电量的 4.86%,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预计到 2035 年,该占比
将达到 10%。2024 年,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
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为核电产业的长远发展勾勒出清晰蓝图。2025 年,全
国 31 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山东、浙江、辽宁、广东、广西、福建、上海在政府
工作报告中提及核电,并发布 2025 年核电项目建设规划,涉及石岛湾核电、三门核电、徐
大堡核电等 17 个核电项目。截至 2024 年底,我国在运、在建和核准待建核电机组共有 102
台,总装机容量 1.13 亿千瓦,连续第 2 年位居全球首位。
从市场需求来看,国内外电力需求旺盛,成长驱动力充足。据国际能源署报告预测,
长近 10%。据 IEA 数据,2030 年全球核电装机量达 541GW,则 2024-2030 年年均装机量达
到 131GW、169GW、335GW,发电量占比达到 10.0%、13.5%、22.1%;对应 2024-2030 年、
公司从 2009 年开始为核电厂提供应急发电机组冷却风扇产品,累计供货超过 1,000 多
台套设备,广泛应用于中广核、中核等工程公司项目。作为核电站关键辅助设备之一的核电
通风系统设备(HVAC),在保持核岛、常规岛和辅助厂房设备正常运转等方面起着重要的
作用。2021 年公司取得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中国核电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作为配套的通风冷却设备市场空间将快速增大,未来市场空间
广阔。
B.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是指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直接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风电作为一种清
洁、可再生的能源,具有环保、可持续的优点,不仅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中扮演着越来越重
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也受到了广泛关注。风电产业链上游为风机设备、电缆、塔筒等核
心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中游为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下游为风力发电及风电场运维
市场。
风电整机行业近几年经历了从野蛮生长到理性发展的阵痛期,据 CWEA 数据显示,2019
年到 2024 年的五年间,陆上机组不含塔筒加权平均价格由 3,800 元/kW 跌至 1,440 元/kW,
下跌幅度达 62%,海上机组由 6,659 元/kW 跌至 2,775 元/kW,下跌 58%。2025 年风电行业
已显现周期反转迹象,主要体现为供需格局改善、价格企稳回升、政策催化及全球化布局加
速。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2025 年报告,2024 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700 GW
(陆上 550 GW,海上 150 GW),占全球电力供应的 10.5%;预计 2025 年累计装机将突破
根据 Wind Europe
预测,2024-2030 年欧洲地区海风、陆风新增装机复合增长率为 9.6%和 35.2%。在用电量增
加、能源转型目标和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新兴市场新增装机需求旺盛,根据 GWEC
预测,2024-2028 年中东非洲、亚太(除中国)陆风新增装机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39%和 17%。
价格积极的变化是市场趋于良性发展的风向标。据报道,2025 年上半年与 2024 年底相比,
风电主机价格涨幅约 10%,1,600 元/kW 以上的招标价格持续超过半年,个别陆上风电项目
竞标价甚至超 2,000 元/kW。此外,我国风电的存量市场替代也值得期待,我国风电发展起
步于 20 世纪 90 年代,1999 年国产风机 S600 板通过国家验证,标志着风电设备国产化正式
开启,2005 年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风机的使用寿命一般为 20 年,一大批风电机组即将退
役。2023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
减少对环境影响。因此,“十五五”期间将是我国风电设备以旧换新、以大代小的重要时期。
公司成功研发了海上风力发电用机舱散热空空冷却器、风电发电机水冷系统等产品,其
具备良好的散热性、防腐性,可以较好地适用于国内广东等热带地区海上环境,满足海上风
电特殊环境需求,为海上风电大型化提供散热解决方案,推动国内该领域技术水平的提升。
风力发电市场的发展将为公司产品带来更为广阔的使用场景。
C. 燃气轮机
燃气轮机是一种先进而复杂的成套动力机械装备,是典型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产品,其广
泛应用于电力、油气运输、船舶制造、重型机车、国防等多个关键领域,是关系国家安全和
国家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核心装备。燃气轮机能够取代运行在煤炭或石油上的热力设施的旧技
术,并且由于天然气的碳密度低于其他传统燃料类型,对环境友好度较高,《“十四五”能
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对燃气轮机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推动了行
业的持续创新与绿色转型。同时,各地政府也纷纷响应,通过发布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了
燃气轮机行业关键部件和服务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当前,全球燃气轮机产业呈现典型的寡头垄断格局,美国通用电气(GE)、日本三菱
重工(MHI)、德国西门子(Siemens)三足鼎立,且纷纷布局国内燃气轮机市场,占据主
导地位。国内企业如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哈尔滨电气等也在积极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
GE 在 2015 年收购阿尔斯通后,已经占据了我国燃气轮机领域 50%的市场份额,作为 GE 在
国内燃气轮机配套风机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具有在燃气轮机领域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2023
年,全国燃气轮机市场规模约为 663 亿元,同比增长 7.59%,未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及
相关政策的实施,预计将加速燃气轮机市场的增长,应用于燃气轮机行业的通风冷却产品市
场空间广阔。
③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海洋渔业、船舶工业、油气业、交通运输业、
旅游业等主要产业为核心,以海洋科研、教育、管理和服务业为支撑,以材料生产、装备制
造、金融保险等上下游产业为拓展的海洋产业体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工程装备和高
技术船舶领域,包括集装箱船、海上钻井平台、LNG 船舶、豪华邮轮等,随着海洋工程装
备和高技术船舶下游领域的不断发展,预计将进一步带动相应品类高端通风冷却产品发展。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业务规模将保持增长。
A.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态势良好,有力支撑了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政
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实施可
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着力提升海洋工程装
备自主研发能力,在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持续发力。根据《2024 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
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1,032 亿元,同比增长 9.1%。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回暖,
国际市场份额连续 7 年保持全球首位。海洋船舶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成效显著,海船完
工量修载比创历史新高,新承接绿色船舶订单国际市场份额达 78.5%。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的《2025-2030 年中国海洋工程装备行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预测报告》,2024 年
全球共成交各类海洋工程装备 215 座/艘、272.2 亿美元,以金额计同比增加 85.1%。2024 年
中国累计承接 106 艘海工装备订单,总合同金额约 116 亿美元,占全球订单总量的 42.6%,
继续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数据,2025 年中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增加
值将达到 1,126 亿元。随着全球海洋开发步伐的加快,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范围
也在不断提升和拓展,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将迎来广阔发展机遇。
B. 海洋船舶工业
根据《2024 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海洋船舶工业 2024 年生产总值 1,370 亿
元,同比增长 14.9%,新承接海船订单量、海船完工量和手持海船订单量分别为 4,301 万、
次全部超过 50%。根据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4 年年底,
全球集装箱船手持订单量达到 830 万标准箱(TEU),与 2023 年年初的 780 万 TEU 相比再
创新高。2025 年船舶新增订单仍将处于相对高位,但整体较 2024 年将逐步下降,未来几年
也将继续保持回落态势。船舶的建造周期通常为 2-3 年,2024 年的新增订单在 2026-2027 年
将迎来交付高峰。2024 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同比增长 13.8%;新接订单量同比增长 58.8%;
截至 12 月底,手持订单量同比增长 49.7%。在全球 18 种主要船型中,中国有 14 种船型新
接订单量位居全球首位,全国各家造船厂都超额完成全年的经营指标,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国际造船专家预测会(ISFEM 2024)预计 2025 年世界新造船市场接单 4,500 万-5,000 万修
正总吨,依然可观。完工交付方面,2025 年交付新船数量将稳步增长,保持在 4,200 万修正
总吨,有望达到 4,500 万修正总吨。手持订单方面,手持订单量继续保证 3 年以上生产任务。
公司与中国船舶、招商工业、中集等船厂保持良好合作,配套的风机也得到了众多国外
船东的认可。公司目前船用订单充足,部分项目排产可到 2027 年,在短期内市场变化不会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④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
冷却塔,作为应用广泛且类型多样的冷却系统,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通
风方式的不同,冷却塔分为自然通风冷却塔和机力通风冷却塔两大类,前者在电力行业占据
主导地位,而后者则在化工行业和数据中心得到广泛应用。根据行业传统分类,冷却塔分为
工业冷却塔和民用冷却塔,前者是现代工业企业循环冷却系统的重要装备,作为工业温控中
的重要一环,用于工业冷却水的冷却,广泛应用于石化、电力、冶金、半导体等领域;后者
一般为大型中央空调的循环水冷却装置,主要应用于公共设施、商务建筑以及数据中心等需
要配备水冷式中央空调的场所。
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公布数据,全球冷却塔市场规模在 2024 年价值
内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5.1%。亚太在 2024 年以 42.08%的份额占据了冷却塔市场的主导地位。
中国冷却塔行业发展历程与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同步推进,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工
业、电力、建筑等领域对冷却塔的需求呈现出不断的增长趋势。目前中国冷却塔行业已经具
备了较强的产业基础的技术实力,行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得了显著提升,为用户提供
了更加优质、高效、可靠的冷却塔产品和服务。中国冷却塔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显示出
民用领域和工业领域对冷却塔的巨大需求。空冷器是石油化工和油气加工生产中冷凝和冷却
应用较多的一种换热设备,近年来,中国空冷器市场发展迅速,根据中金企信统计数据,2023
年中国空冷器市场规模为 42.26 亿元,2030 年中国空冷器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66.38 亿元,
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冷却塔行业将呈现出以下的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 原因
随着工业、电力、建筑等领域的升级转型,对冷却塔产品的性能、效率和可靠性要
产品高端化 求越来越高。因此,冷却塔行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出更加
高端、智能化、绿色化的产品,满足用户的高端需求。
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优化,冷却塔行业将逐渐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
产业集群化 主导,中小企业协作为支撑的产业集群。这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市场竞争力。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用户需求的多样化,冷却塔行业需要提供更加专业、个性化
服务专业化 的服务。包括产品咨询、方案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全方位服务,以提升用
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冷却塔行业将积极参与国
国际化发展 际市场竞争和合作。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
品牌影响力等措施,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⑤制冷领域
随着制冷行业的不断发展、涉及领域不断拓展、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以农产品及食品冷
冻冷藏用制冷风机为代表的中高端制冷行业配套风机需求规模持续增长。制冷风机广泛应用
于制冷设备、食品加工行业。
冷库堪称冷链物流的“根据地”,冷库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
重中之重。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认识到冷冻冷链在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物流效率方面的重要作
用,在政策的加持下,相关企业开始自建冷库,由需求方转变成供应方,我国冷库容量持续
增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 年中国冷库产业前景预测与战略投资机会洞察报
告》显示,截至 2024 年,中国冷库总量为 2.53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0.96%。截至 2025 年
一季度,冷库总容量为 2.57 亿立方米,总库容为 1.03 亿吨,预计 2025 年中国冷库总容量将
达 2.82 亿立方米。
制冷行业是公司自创立至今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的优势行业,公司采用自主专利技术“铝
合金压力铸造的前掠式轴流风机”研发了全系列制冷风机,叶轮由铝合金压力铸造而成,采
用不锈钢风筒,防潮、耐低温、强度高,表面光洁卫生,也可应用于蒸发式冷凝器;研发的
全不锈钢风机更适合冷链行业的食品安全要求。公司的制冷风机产品现已全面实现系列化、
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具有风机排风量大、制冷效果好、噪声小、结构简单、重量轻、电耗
省、运行平稳等特点。产品长期供货给大连冰山、烟台冰轮、四方科技、雪人股份等冷冻行
业的龙头企业。
此外,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制冷设备生产国家,出口国家主要为美国、日本、欧盟等国
家和地区。除了国内存量换新的消费升级新增需求外,出口增长逐步成为国内制冷设备行业
主要增长点。
(二)竞争情况
通风冷却产品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制造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集中度较低。公司重
点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
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行业,主要为上述高端装备行业头部企
业提供定制化通风冷却产品,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竞争相对温和。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
术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科研平台,多次承
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先后被评为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绿色工厂、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
曾荣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 110 项,其中发明专利
标准,公司在风机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影响力。
公司产品在不同领域的竞争格局如下:
(1)轨道交通领域
轨道交通领域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株洲联诚集团风机有限公司、青岛宏达赛耐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企业。轨道交通领域通风冷却产品市场需求
量主要根据各年轨道交通生产商列车生产计划数量确定。轨道交通领域对通风产品存在资质
认证要求,进入门槛较高,竞争过程中各客户对通风冷却产品性能需求逐渐提升,在保证产
品性能及可靠性的基础之上,对产品体积、轻量化、低噪音等参数提出更高要求。目前,轨
道交通领域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深耕轨道交通领域,已通过国内的 CRCC 铁路产品
认证、美国铁路协会的 AAR 认证,并与国内轨道交通领域绝对龙头企业中国中车持续保持
深度合作。此外,与其他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积极布局全球市场,已与西屋制动、阿尔
斯通等海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具备较高市场地位。
(2)新能源装备领域
新能源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核电、风力发电及燃气轮机等相关下游领域,新能源装备领域
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尼科达吉普(广州)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核电、风力发电及燃气轮机等领
域均为重型装备,通风冷却产品故障维修成本高,故对产品可靠性要求较高。除此之外,上
述领域产品对通风冷却系统散热量要求较高,风力发电领域随着行业平均单机容量与叶轮直
径不断增加,导致对通风冷却系统散热量要求越来越高。风力发电领域通风冷却产品竞争者
需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综合实力;核电领域通风冷却产品需经过核安全相关许可认证,目前
国内包括公司在内仅有 7 家单位具备相关资质,竞争门槛较高,参与竞争公司均为行业内规
模较大企业。
(3)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
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上海亨远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兆
胜空调有限公司等企业。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主要包括海洋工程、民用船、舰船等相关下游
领域。该领域通风产品需通过船级社认证后供货,具备一定进入门槛。除此之外,该领域产
品对防腐及效率、噪音等参数要求较高,进入该领域供应商需要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基于上
述客观情况,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竞争格局较为温和。
(4)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
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保定航技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
红叶风机有限公司、意大利可风可等企业。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通风产品主要根据客户应用
场景及参数需求为客户定制化生产通风产品,不同产品性能参数要求不同且相差较大。公司
自成立之初即开发生产冷却塔领域通风产品,已积累多年研发生产该领域产品经验,公司在
该领域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5)制冷领域
制冷领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德国施乐百公司
(Ziehl-Abegg)等企业。公司已与烟台冰轮、四方科技等知名冷冻行业上市公司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高市场地位。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1)卓越的研发和技术实力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188 人,占员工总数的 30.57%,其中 21 人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专利 110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公
司参与编制了 7 项国家标准、7 项行业标准,8 项团体标准,公司在风机行业内具有较强的
技术影响力。公司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山东省企
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
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研发实力雄厚,拥有专业的设计能力与检测、实验设备,将航空设计
经验拓展到风机设计,形成模拟、设计、样机制造、实验检测和客户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定制
化技术路线。公司先后被评为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国家级绿色工厂、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曾荣获山东省科学技
术奖。自成立以来,公司重点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
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高端领域,
通过为中高端市场客户提供设备配套风机定制化服务,塑造品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当下通
风冷却行业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对产品性能的要求愈发严苛,公司产品所具备的
高可靠性、低噪音、高效率及轻量化四大核心优势,让公司在各下游领域建立起差异化竞争
壁垒,不仅巩固了与长期合作伙伴的稳定合作关系,更持续吸引着新客户的关注与订单合作,
从而支撑业务的稳健增长。
(2)客户资源优势及全球布局的战略前瞻性
公司与各细分领域主要客户已有二十多年的长期深度合作积累和协同创新实践,与客户
共同为所在细分领域创新发展创造价值。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中国中车、通用电气(GE)、
阿尔斯通、西屋制动、中国船舶、招商工业、中集、中广核、中核、西门子、BAC、SPX(斯
必克)、烟台冰轮、金风科技、明阳智能、凯络文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以上主要客户均为海
内外下游行业内大型优质企业,双方长期稳定合作使公司具备了客户资源优势。同时,公司
具备前瞻性战略谋划,积极进行全球布局,开发全球客户,致力成为行业发展的引领者。公
司墨西哥工厂已开业,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全球布局,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3)客户资质认证壁垒加持,安全边际较高
由于通风冷却产品直接关系到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因此产品进入到客户供应链体系,
或取得相关行业的资质认证均具有严苛的审核流程,考察周期长,例如轨道交通、新能源装
备(核电、风力发电)领域需要经历至少 2-3 年以上的时间。
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于 2008 年年底成为当时铁道部指定的高速铁路机车和动车组用
风机十大配套件供应商,也是当时国内唯一一家为高速列车提供牵引电机冷却风机,并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供应商,公司取得了 CRCC 铁路产品认证、AAR 美国铁路标准认证、
IRIS 国际铁路标准认证;在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公司已经取得欧洲 ATEX 认证和中国
CCS、法国 BV、美国 ABS、挪威 DN、德国 GL 等国际船级社的认证,并长期为大连船
舶、招商局重工等大型造船企业配套产品;在新能源装备领域,公司率先通过美国 GE 风机
产品设计认证,是核电 1E 级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冷却风机应用领域的主要供应商,拥有民用
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在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公司自 2000 年成为 SPX、BAC 等
全球热交换与冷却技术领域标杆企业的配套供应商,这为公司在该领域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
坚实根基;在制冷领域,公司的 EC 轴流风机拥有 CE 和 UL 认证,满足欧洲对 ERP 风机能
效的最新要求,满足欧洲和北美市场需求。
(4)综合抗风险优势
通风冷却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长期聚焦多个细分领域,下游各应用领域同时下滑的
可能性较小,公司具备较强综合抗风险能力。公司顺应时代与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努力优
化产品种类,继续深入开发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舰船装备、冷却塔和空
冷器、制冷等领域市场,推进由单一的风机产品配套拓展到提供通风冷却系统解决方案及后
续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抗风险能力。
公司既依托五大领域的稳定贡献保障了经营业绩的持续性,又通过积极拓展新应用场景
为未来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如智能变频高效风机、高速离心鼓风机、轨道交通领域的电池热
管理系统等。
(三)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步入新型工业化发展阶段,基础工业朝着装备大型化、智能化、环保节能绿色
化方向发展。与之相适应,风机行业在自身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逐步进入升级换代阶
段,下游用户的需求正在从产品导向转为全生命周期服务导向。具体来讲,风机行业正在向
制造集成一体化、高效节能化、关键部件高强度轻量化、低噪声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通风冷却系统中除风机本体外,还需要集成散热器等配套设备。相比过去客户分散采购
组装,忽视产品性能匹配及具体工况的适用性,集成通风冷却系统在优化风机效能、增加整
体稳定性、节约使用面积方面表现更为优异。为此,领先的行业厂商已开始对通风冷却系统
各部件进行优化组合,通过对相关组件进行系统集成,满足对通风冷却系统设备使用的安全、
稳定、节能、高效、便捷等更高需求。
风机智能化将成为未来风机技术发展的一大趋势。通过集成温湿度、压力、振动等多维
传感器,结合边缘计算实时分析数据,动态调整风机转速、叶片角度等参数。同时通过变频
控制系统采用机器学习模型,吸纳历史与实时数据生成最优控制策略,在复杂环境下实现快
速响应,提升稳定性与能效,进而助力下游行业实现低碳绿色发展。
伴随着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双碳”战略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
全社会节能降耗意识的不断增强,带动了市场对高效、节能工业风机的需求。风机行业正进
一步向高效、节能方向发展,如在风机的设计及制造技术上,采用先进设计技术,减少能量
损失,同时采用专业分析软件对产品的结构强度、叶片的应力及固有振动模态等进行量化分
析,确保产品的结构强度和使用寿命,提高风机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此外,领先的行业
厂商通过对现有风机进行系统节能改造,能改进风机实际运行参数,使风机系统运行效率提
升,达到节能目的。
先进的通风系统技术发展不仅体现在技术和工艺方面,更注重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本、便于维护、节能环保等方面对产品的改进。对于通风机的关键部件,行业不断进行新型
材料的研制,叶片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向提高抗拉强度、伸长率、轻量化方向发展,使新型风
机产品向更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稳定的发展方向。
通风系统的噪声主要是气动噪声,传统的通风设备噪声较高,是配套设备主要的噪声污
染源之一。行业领先企业通过改进产品结构,采用消声技术来降低噪声,实现产品的低噪声
化。
行业企业能否顺应技术发展趋势,提高集成一体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化,轻量化,
低噪声化水平,将较大程度影响其在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 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风机、通风冷却系统等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装备及配件设计研发
和生产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通风冷却设备、新能源(核电、风力发电、
燃气轮机等)通风冷却设备、海洋工程和舰船风机、冷却塔和空冷器风机、制冷风机及其他
特种工业通风机等中高端装备行业通风设备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检修服务。
公司产品以高可靠性、高效率、低噪音和轻量化为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以来重点聚焦轨
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
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高端领域,通过为中高端市场客户提供设备配
套风机定制化服务,塑造品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工业
设计中心、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科研平台,多次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等重大科研项目,先后被评为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国家级绿色工厂、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曾荣获山东省科学技
术奖,参与编制 7 项国家标准、7 项行业标准,8 项团体标准,公司在风机行业内具有较强
的技术影响力。
凭借过硬的技术,公司主攻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客户,抢占行业制高点,深入挖掘客户
需求,增强协同创新能力,深化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均为海内外下游
行业内大型知名优质企业,双方长期稳定合作使公司具备了客户资源优势。目前,公司已与
包括中国中车、通用电气(GE)、阿尔斯通、西屋制动、中国船舶、招商工业、中集、中
广核、中核、西门子、BAC、SPX(斯必克)、烟台冰轮、金风科技、明阳智能、凯络文等
在内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展开业务合作。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板材型材(不锈钢板、碳钢板、铝型材等)、包装材
料及其他标准配件(如螺丝、螺栓等)等。公司采取“年度计划采购”和“订单驱动式采购”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料采购。对于常用的标准化原材料(如标准配件、辅助材料、包装耗材
等),公司于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根据年度销售计划预估确定采购数量,据此与供应商协商
确定采购价格后,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向供应商下单采购。对于定制化风机所使用的对
应原材料(部分电机、板材、型材等),由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并结合公
司现有库存情况进行 LRP 运算生成采购订单,随后由采购部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价,
最终选定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公司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中高端通风冷却产品主要为非标特殊设计产品,公司采取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符合产品
及行业特性。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结果进行物料采购、
组织生产,按客户要求的参数、数量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进行交付。公司产品在 CRM 中发起
销售报价、合同审批等流程,在 ERP 中自动下达销售订单,通过 SRM 系统对外购物资进行
跟踪,通过 MES 系统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跟踪分析,以解决瓶颈工序,同时合理安排生产
计划。公司将少量焊接、表面打磨、表面处理等非核心生产工序进行劳务外包。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客户为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
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及制冷等行业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主要通
过商务谈判、主动业务推广等方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谈判成功后,通过与客户签署
合同/订单方式开展业务。公司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和生产,按客户要求的
参数、数量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进行交付。
公司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公司始终坚持满足客户需求,不断追求技术创新,开发先进产品,为不同行业领域客户
提供性能优异的定制化通风设备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研发采用专业分析软件对产品的结构
参数、结构强度、叶轮疲劳强度等进行演算和分析,并对风机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失效模
式进行预先识别,通过研发设计进行原因消除,从根本上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及使
用寿命。同时,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设计机构合作,充分利用丰富的设计
资源,对产品可靠性、安全性及节能方面不断进行优化设计。在重大项目配套设备的研发过
程中,吸取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研发理念与技术,与公司多年研发经验相结合,提升公司研发
能力。
(二) 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长期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中高
端领域,并积极发掘公司产品新的应用场景,为不同行业生产定制化通风机及通风冷却系统
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具体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具体应用及其功能
该风机是高铁、动车及地铁等动力系
轨道交通
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统核心部件,为牵引电机通风散热,
领域
使牵引电机工作在稳定工况。
为高风沙地区轨道交通装备牵引电
轨道交通
牵引电机供风单元 机通风冷却,同时过滤排出沙尘,使
领域
其工作工况保持稳定。
自主研发,该产品为以“氢燃料电池
轨道交通
动力电池热保障系统 +动力电池”为动力源车辆提供热交
领域
换,为实现零污染保驾护航。
该产品具有高效、高可靠性特点,应
用于集装箱船、散货船、客滚轮、海
海洋工程与
高效船用轴流风机 洋平台、舰船等,用于机舱、货仓等
舰船领域
各处所通风或散热,提供新鲜空气或
带走多余热量。
该产品为核电机组用通风机,经过 5
新能源装备 华龙一号 EDG 柴油发电机 次 1/2SSE 和 1 次 SSE 抗震试验。叶
领域 间核级离心风机 轮直径 1,250mm,风量 101,700m3/h,
静压 2,650Pa,额定功率 160kW。
该风机用于风电机舱内部发电机的
新能源装备 陆上风电发电机散热离心
冷却,广泛应用于直驱型陆上风力发
领域 风机
电机组。
海上风力发电用机舱散热空空冷却
新能源装备 器,采用高效离心风机、散热器等部
风电机舱散热空空冷却器
领域 件,防腐等级达到 C5-M,用于机舱
散热。
该产品为海上风力发电机水冷系统,
集成换热器、冷却风扇、水泵、膨胀
新能源装备
风电发电机水冷系统 管、蝶阀、阀块、管路等部件,具有
领域
体积小,换热功率大特点,为海上风
电大型化提供了散热解决方案。
为燃气轮机罩壳通风散热,提供稳定
新能源装备
燃气轮机罩壳通风设备 的工作环境,使燃气轮机工作在高效
领域
稳定工况。
该风机较常规风机的噪音可降低
冷却塔和空
超静音风机 5~15dB(A),为空冷器、中央空调
冷器领域
室外机组冷却塔通风散热。
为冷冻机、速冻机配套用制冷风机,
制冷领域 制冷风机
用于低温库、速冻或冷藏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各应用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轨道交通领域 14,392.33 33.90% 16,350.36 31.53% 11,742.50 23.53%
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 9,594.14 22.60% 11,594.00 22.35% 7,057.89 14.14%
冷却塔空冷器领域 6,207.96 14.62% 8,246.49 15.90% 9,224.44 18.49%
新能源装备领域 5,500.42 12.96% 4,935.81 9.52% 11,436.91 22.92%
制冷领域及其他 6,753.84 15.91% 10,737.08 20.70% 10,438.88 20.92%
合计 42,448.69 100.00% 51,863.74 100.00% 49,900.61 100.00%
(三)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一)进一步实现智能化、绿色低碳化发展,助力“双碳战略”实施及产业升级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三类产品同时具有智能化、高效节能、低噪音等特点。近年来随着
“碳达峰、碳中和”,各行各业对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日益增强,驱动风机下游行
业对风机产品的需求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不仅要求风机是高效的动力源,而且要求风机成
为集感知、分析、决策和执行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节点,在极端可靠、极致高效、精准可控
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赋能实现可预测、可优化、可远程管理的智能运行,以支撑安全、连
续、高效、低碳的现代化生产。因此,为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在现有的产品基础上积
极进行技术升级,技术升级后的高速离心风机使用三元流叶轮与高速永磁电机组合,具有高
效率、低噪声、轻量化、高可靠性等特点;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具有智能控制(无极调速)、
高效节能、兼容性强、长寿命与低维护、低噪声的特点;电池热管理系统具有空冷、液冷、
自循环、加热多模式无缝切换、实现对机车动力电池温度控制,保证动力电池运行在合理的
温度区间,实现-40℃~40℃全工况覆盖等特点,产品性能指标显著提高。在上述情况下,风
机根据工作环境自动调节风量风压,使风机工作范围内达到最佳经济运行状态,风机产品的
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降低了能源消耗水平,助力下游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化发展及产业升级。
同时,这种持续的技术升级创新有助于公司紧抓智能及绿色低碳发展机遇,更好地服务不同
类型的客户,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加业绩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在风机领域技术相对完善、成熟,具有一定的品牌、上下游资源及客户渠道优
势,在现有技术研发的基础上,顺应未来发展趋势,持续推进技术的创新突破,丰富产品结
构、拓展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并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是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丰富优化产品结构,如高速离心鼓风机产品线、智能变频高效风机
产品线和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公司面向不同需求端的供给能力,持续保持公
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业绩增长点及持续盈利能力。
(三)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创新驱动赋能高质量发展,增强竞争力
近年来,伴随着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双碳”战略和节能减排政策
的实施,带动了市场对高效、节能、低噪的工业风机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涉及的下游
细分应用领域如水产养殖领域、污水处理领域、化工领域、数据中心领域、医疗和半导体净
化领域、轨道交通领域等行业追求节能、低碳高质量发展,带动了风机行业向绿色、高效方
向快速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能够有效满足下游高效、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需求,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持续增强竞
争力。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可转债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
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相同价格、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四、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按照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面值(100 元)发行,期限为(6 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可转债
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
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转让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转让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
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
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转让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
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
先后顺序,按照下述公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
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
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
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
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
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
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
确到 0.01 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转让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①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②可转债标的股票终止上市。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因公司标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满足
回售条件的,公司应当至少在股票正式终止上市前 10 个交易日公告回售申报期。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
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本次发行已在该等有效期内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次可转债的转让方式采用全价转让方式并实行当日回转,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
托方式或北交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委托北交所会员买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发行可转债公司将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主承销商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并
由其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
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如可转债标的股票终止上市,且本次债券持有人尚有可转债未
进行回售的,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及相关权益,公司将视同普通债券,根据票面利率以
及约定的本息兑付方式及时、足额偿付本息。
(二)债券评级、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债券评级及担保。
(三)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力的具体安排
(1)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4)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5)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
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
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
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1)《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已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相关事项,以及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以保护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
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1)债券违约情形
以下情形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
①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包括
但不限于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
②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
③本次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
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④发行人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被法院裁定破产的;
⑤其他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针对公司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受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
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
(3)争议解决方式
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
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
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
如下方式解决争议:
提交位于威海市的威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发行
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次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
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
书相关约定为准。
五、发行债券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债券不超过 200 万张,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22,279.72 2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限售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无限售安排,新增债券自发行结束后第 1 日起转让。
本次债券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
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不适用。
八、已发行可转债情况
不适用。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与已发行可转债对比情况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52 号),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采取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0.8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
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4,840,566.05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93,159,433.95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99,853,858.1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发行费用 5,595,283.03
支付项目工程款 94,258,575.10
四、利息收益 2,077,502.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82,992.21
减:手续费支出 5,489.45
五、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978,361.61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
高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 631900069810808 18,754,716.98 978,361.61
高新支行
合 计 98,754,716.98 978,361.61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631900069810808 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注销。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8,754,716.98 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民币 4,651,886.80 元,后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 5,595,283.03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9,425.86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的比例为 101.18%,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2)
金额 金额(1) (3)=(2)/(1)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
化项目(一期)
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
项目
合计 93,159,433.95 93,159,433.95 94,258,575.10 101.18%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己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该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为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注销,账户结息 119.98 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
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10445914675,
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对该募集资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公
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理完成销户手续。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5560201040031235,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
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对该募集资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
利息收入 0.2 元转入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
运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于
①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名称由“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为“工业热管
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
②实施地点变更:实施地点由“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 111
号”变更为“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华海路东、石岭路南地块”。
③实施方式变更:实施方式由“公司将利用厂区现有土地新建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
车间项目,总投资额为 7,842.04 万元”变更为“公司将新购置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
开发区初村华海路东、石岭路南地块,规划投资金额预计为 15,0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项目为“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后项目为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涉及金额 50,334,133.95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54.03%。
④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厂区现有土地 9,144.00 ㎡进
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4,398.10 ㎡,总投资额为 7,842.0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源装备领域。“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完成项目备案,
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为 2108-371071-04-01-284707,原计划于
A、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原计划建设的募投项目“新能源
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风机行业是我国通用机械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性
行业,公司下游应用的主要产业包括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制
冷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重视,先后发布了《“十
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推动行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下
游市场需求较为旺盛。
根据观研天下数据,2020 年中国风机行业市场规模 743.95 亿元,2024 年中国风机行
业市场规模 911.36 亿元,下游市场的需求较为旺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面向的领域
由新能源装备领域拓展至新能源装备领域、海洋工程和船舶领域、制冷领域等,上述细分
领域发展趋势良好,具体如下:
在新能源装备领域,核电是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制高点,对于我国“双
碳”战略深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5-2022 年间我国核电装机容
量由 2,608 万千瓦增长至 5,553 万千瓦,年复合增长率为 11.40%;2022 年全国主要发电企
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7,208 亿元,同比增长 22.8%,其中核电 677 亿元,同比增长
新增风电装机 79.37GW,同比增长 59.30%,累计装机容量达 474.60GW,同比增长 20%,呈
现快速发展的格局。针对燃气轮机领域,GE 在 2015 年收购阿尔斯通后,已经占据了我国
燃气轮机领域 50%的市场份额,作为 GE 在国内燃气轮机配套风机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具
有在燃气轮机领域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2023 年,全国燃气轮机市场规模约为 663 亿元,
同比增长 7.59%,未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及相关政策的实施,预计将加速燃气轮机市
场的增长,应用于燃气轮机行业的通风冷却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统计,2021 年中国海工装备制造企业营收为 618 亿元,同比
增长 40.58%,预计 2023 年将有望增长至 808 亿元,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同时,中国造
船行业新接订单由 2020 年的 2,893 万载重吨提高至 2024 年的 11,305 万载重吨,手持订
单由 2020 年的 7,111 万载重吨提高至 2024 年的 20,872 万载重吨,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
在制冷领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持续提升,生鲜食品运
输、食品加工等需求推动冷链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戴德梁行预测数据,2017-2025 年,我
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将由 2,550 亿元增长至 8,97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高达 17.03%。
“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前后,公司下游新能源装备领域、海洋工
程和船舶领域、制冷等领域的发展趋势良好,下游需求旺盛,“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
车间项目”前期规划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是公
司进行募投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
由于“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因此,公司
暂未开工进行“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的建设。
B、另外,随着公司海洋工程和船舶领域、制冷领域产品的增加,产品的尺寸规模有
所扩大,对生产场地的空间要求进一步提升。
公司不同领域产品尺寸存在一定差异,相较于海洋工程和船舶领域及制冷领域的风机
尺寸,新能源装备领域风机尺寸较小,随着海洋工程和船舶领域和制冷领域产品的增加,
公司产品的尺寸规模有所扩大,对生产场地的空间要求进一步提升,原计划面向新能源装
备领域的“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场地不足以应对上述领域产品生产的需求。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为“工业热管理装
备产业化项目(一期)”,计划新购置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华海路东、
石岭路南地块约 66,563 平方米进行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 5,033.41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项目贷款进行投入),扩大了建设
规模,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的“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含“新能
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是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需要
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的升级和扩容,募集资金用途实际上仍包含原有募投项目,新的募
投项目升级及扩容相应的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项目贷款投入,具有合理性。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实施主体。具体原因: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客户,公司在南京设
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达峰冷却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为协同公司综合利用各地资源,丰富整体业
务链,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达峰冷却科技有限公司在威海
设立了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实施
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垫付中介机构发行申报费用 5,595,283.03 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发行费用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出具大华核字[2022]004771 号《威海
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于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
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 3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
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起止日期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产品类型 最高使用额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
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
新支行
合计 7,569.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
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
新支行
合计 2,169.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
新支行
合计 209.09
注 1:2023 年度,15560201040031235 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系前次募投项目其他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转入,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最高使用额度已经在其他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进行了统计。
注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协定存款系每日滚存,超出基准存款金额的资金使用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协定
存款未转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仅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产生利息。
上述现金管理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均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理财产品已到期,相关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978,361.61 元,占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比例为 1.05%,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注销。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分别为 513,793.56 元、585,347.59 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收入及手续费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1)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可行性分析情况与投产情况基本相符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计划建设期为两年,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取
得项目建设用地以及环评批复,2024 年 5 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未发生延期,目前该项目已进入量产阶段。工业热管理装备
产业化项目(一期)可行性分析情况与投产情况基本相符。
(2)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产能实现情况、销售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
能利用率为 111.15%。2025 年 1-9 月,“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实现营业
收入 22,832.57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51.43 万元,占承诺效益的 124.45%。该项目已达到
预期效益。
(3)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利益输送的
情况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履行相应程序。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084.79
万元,投资进度为 101.0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且无节余,项目已经达到
预期效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341.06
万元,投资进度为 101.37%,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978,361.61 元,占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比例为 1.05%,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截至 2025
年 10 月末,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21
年 8 月完成项目备案,2022 年 6 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未发生变更或延期。
公司应用于中高端装备领域的通风冷却设备对产品效率、可靠性等要求高,其应用技
术涉及空气动力学、材料学、计算机模拟等多个学科,需要多领域人才协同合作,对研发
人员的要求较高。同时,在产品设计和样机研制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试验和产品检测(如
理化试验、探伤试验、气动性能试验、高温试验等),这不仅要求企业培养相关技术人员
以满足试验要求,还需要企业投入较大的研发资源用于产品试验与检测。
前次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比较如下:
是否存在
序号 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显著差异
本项目拟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置 (1)公司建成 6,943.08 ㎡研发中心大楼,
先进设备,不断改善研发环境和实 公司购置研发设备并建成了大风室、半消
验条件,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研究相 音室、疲劳换热试验室、理化实验室、盐
关技术,试验检测通风冷却设备性 雾试验室、电机实验室等多间实验室,研
能,做好产品的应用技术研究分析 发环境和实验条件显著提高;
工作,加速产品研发效率,提升公 (2)公司研发和技术人员人数由 2023 年
司整体研发水平。 初的 108 人增加到 2025 年 9 月的 188 人,
引进了夏迎安博士、沈承教授等多领域人
才,研发人员储备不断加强,公司整体研
发水平不断提高;
(3)2024 年以来,公司新增专利申请 27
项,其中已获授权 15 项(发明专利 6 项),
审查阶段 12 项(发明专利 5 项)
研发项目如下:
(1)针对高效无蜗壳离心风机,公司设立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顺应行业 了牵引变压器冷却风机、SmitLNG-17500 离
技术发展趋势和下游市场需求,开 心风机等 4 项研发项目;
展高效无蜗壳离心风机的研发、高 (2)针对高效轴流风机,公司设立了轴流
效轴流风机的研发、新型复合材料 通风机、核电站反应堆控制棒驱动机构冷
风机的研发、海上风电冷却系统等 却风机国产化关键技术研发等 10 项研发项
课题研究,在高效性、低噪、高可 目;
靠性、轻量化等技术内涵方面持续 (3)针对新型复合材料风机,公司设立了
研究提升,完成现有产品的升级和 18KW 电池热保障系统等 2 项研发项目;
新产品的研发,有利于公司持续、 (4)针对海上风电冷却系统,公司设立了
健康、快速发展。 储能液冷系统的研发、M11 工程变流器变压
器水冷系统等 3 项研发项目;
上述项目已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持续对
现有产品进行升级并进行新产品的研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建立风室及混
响室、消音室、疲劳换热试验室、
理化实验室、盐雾试验室、电机试
公司购置研发设备并建成了大风室、半消
验室、轴承试验室、3D 打印试验室、
音室、疲劳换热试验室、理化实验室、盐
雾试验室、电机实验室、仿真试验室等多
有效解决当前公司研发场所受限的
间实验室,研发环境和实验条件显著提高
情况,不断改善研发环境和实验条
件,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研究相关技
术,试验检测通风冷却设备性能,
做 好产 品的应用 技术 研究分析 工
作,加速产品研发效率,提升公司
整体研发水平,增强技术储备能力。
随着“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投入使用,公司购置先进设备,改善了研发环境和
实验条件,引进研发人才,增强了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研发实力,加速产品研发效率,有
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增强技术储备能力。
“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有效提升了公司研发水平,实现效果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入资金总额(万元)
(万元)
设项目
合计 22,279.72 2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一)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6,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合计 - 60,000,000.0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
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适用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4,000 万元拟用于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22,279.72 2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200 万元拟用于购买克莱特集团土地和建筑物。
详见“第六节、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适用 √不适用
(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一、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述
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总投资 16,279.72 万元,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 36 个月,实施
主体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和建筑物购置费、
建筑物升级改造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本项目拟建高速离心鼓风机生产线、智能变频高效风机生产线和电池热管理系统生产
线,本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扩大公司风机供应配套能力,把握下游行业智能化及绿色低碳
发展机遇,强化公司竞争能力;同时持续丰富公司风机产品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夯实
公司发展基础。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三类产品同时具有智能化、高效节能、低噪音等特点。近年来随
着“碳达峰、碳中和”,各行各业对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日益增强,驱动风机下
游行业对风机产品的需求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不仅要求风机是高效的动力源,而且要求
风机成为集感知、分析、决策和执行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节点,在极端可靠、极致高效、
精准可控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赋能实现可预测、可优化、可远程管理的智能运行,以支
撑安全、连续、高效、低碳的现代化生产。因此,为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在现有的
产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技术升级,技术升级后的高速离心风机使用三元流叶轮与高速永磁
电机组合,具有高效率、低噪声、轻量化、高可靠性等特点;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具有智能
控制(无极调速)、高效节能、兼容性强、长寿命与低维护、低噪声的特点;电池热管理
系统具有空冷、液冷、自循环、加热多模式无缝切换、实现对机车动力电池温度控制,保
证动力电池运行在合理的温度区间,实现-40℃~40℃全工况覆盖等特点,产品性能指标显
著提高。在上述情况下,风机根据工作环境自动调节风量风压,使风机工作范围内达到最
佳经济运行状态,风机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降低了能源消耗水平,助力下游行业
实现绿色低碳化发展及产业升级。同时,这种持续的技术升级创新有助于公司紧抓智能及
绿色低碳发展机遇,更好地服务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目前在风机领域技术相对完善、成熟,具有一定的品牌、上下游资源及客户渠道
优势,在现有技术研发的基础上,顺应未来发展趋势,持续推进技术的创新突破,丰富产
品结构、拓展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并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是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丰富产品结构,如高速离心鼓风机、智能变频高效风机、
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面向不同需求端的供给能力,持续保持公司产品的
技术领先性,增加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伴随着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双碳”战略和节能减排政
策的实施,带动了市场对高效、节能、低噪的工业风机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涉及的
下游细分应用领域如水产养殖领域、污水处理领域、化工领域、数据中心领域、医疗和
半导体净化领域、轨道交通领域等行业追求节能、低碳高质量发展,带动了风机行业向
绿色、高效方向快速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能够有效满足下游高效、节能绿色低碳发
展的需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
需要,持续增强竞争力。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的意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 年)》等国家政策持续落地
推进,各行各业加速探索节能降碳,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三类产品同时具有智能化、高效
节能、低噪音等特点,且应用场景较为广泛,主要有水产养殖领域、污水处理领域和化工
领域、数据中心领域、医疗和半导体净化领域、轨道交通领域等。
国家“十五五”规划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
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
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信部《节能降碳
级(如 EC 无蜗壳风机节能 30%-50%)。风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全行业节能
降碳升级进一步刺激了智能高效风机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投产高速离
心鼓风机、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和电池热管理系统,有助于公司抢占智能高效风机市场,响
应国家双碳政策的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通用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8,524 家,资产总计
高于全国工业 1.39 个百分点,高于机械工业 1.79 个百分点。随着风机下游高端装备领域
不断发展,风机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在政策利好与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未来风机市场
规模有望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预计 2030 年中国风机行业市场
规模将达到 1,365.65 亿元。
在下游市场方面,本项目规划生产产品主要为高速离心鼓风机、
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和电池热管理系统。上述产品主要为各细分领域高端定制化产品,通过
技术创先实现智能化、高效率和降能耗等产品性能。
(1)高速离心鼓风机市场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高速离心鼓风机是一款集成了空气动力学、电磁学、转子动力学、材料、自动控制等
多种学科的高效流体输送设备。目前,高速离心鼓风机凭借其高效节能、低噪音和免维护
特性,已在多个工业领域替代传统鼓风机,应用领域主要涵盖污水处理领域、水产养殖领
域和化工领域等。根据贝哲斯咨询的调研数据,2024 年全球高速鼓风机市场规模达 47.41
亿元,在下游行业日益增长需求推动下,预计到 2030 年全球高速鼓风机市场规模将达
全球高速鼓风机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贝哲斯咨询。
随着国家对环保和节能要求的提高,高速鼓风机产品受到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市场需
求不断增加。根据贝哲斯咨询的调研数据,2024 年我国高速鼓风机市场规模达 10.98 亿元。
未来,随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也必将推动我国高速鼓风机行业的快速增长。
(2)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市场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公 司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智 能 变 频 高 效 风 机 是 指 采 用 电 子 换 向 技 术 ( EC : Electronic
Commutation)的永磁直流无刷电机的风机,与传统 AC 风机相比(Alternating Current 交
流电),具有智能控制(无极调速)、高效节能、兼容性强、长寿命与低维护、低噪音振
动等特点,在全球性环保、低碳双减导向及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大趋势下,智
能变频高效风机系风机是未来发展主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领域、轨道交通领域、医
疗净化领域、半导体领域、化工领域和畜牧领域等。
近年来,受益于下游细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 EC 风机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
据百谏方略(DIResearch)数据,2024 年全球 EC 风机市场规模达到 156.26 亿元,相比
增长率为 6.37%。
全球 EC 风机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百谏方略。
(3)电池热管理系统市场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电池热管理系统主要指采用空冷、液冷、自循环、加热多模式无缝切换的热管理系统,
实现对机车动力电池温度控制,保证动力电池运行在合理的温度区间,进而延长电池寿命,
实现-40℃~40℃全工况覆盖。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提升,轨
道车辆热管理系统的功能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市场规模持续增加。根据 QY Research 数据,
亿美元。
全球轨道车辆热管理系统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作为全球公认的轨道交通大国,我国轨道热管理系统行业依托强大的市场需求和深厚
的技术积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铁路局明确鼓励新能源机车应用,对新技
术、新工艺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并将新能源机车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补贴、租赁
模式等方式推动企业更新设备。根据 2025 年推进《铁路装备清洁能源实施方案》:要求
燃机车淘汰更新管理办法》,明确到 2027 年底,重点区域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全
部退出铁路运输市场;至 2035 年底,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基本退出铁路运输市场。
随着上述内燃机车的持续混改,公司电池热管理系统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风机市场需求呈现增长态势,下游各细分领域前景广阔,将为募投项目风
机产品的产能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支撑。
本项目规划产品主要为智能化、高效率、低能耗的风机产品,该领域内客户多为大中
型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大,对于通风冷却设备有长期稳定的需求。此外,由于上述领域
内产品呈现出集成化、定制化发展趋势,风机厂商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从而与客户形成了紧密的业务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
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与服务,公司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核电、
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和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风机、制冷领域内积累了丰
富的全球优质客户资源,呈现行业覆盖面广、客户知名度高等特点,上述优质客户资源,
不仅能够为募投项目带来长期稳定的产品需求,还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有助于公司
进行新客户、新领域的开拓,从而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下游中高端市场,该领域市场需求具有研发设计难度
高、非标准化制造、品质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形成了较为显著的资质准入门槛,从而对
风机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认证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深耕行业超过 20 年,通
过长期的经营积累,构建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取得了全面的产品认证。
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 ISO9001 质量体系、ISO14001/ISO45001 体系、EN15085 焊接
体系等一系列质量体系证书及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空冷器安全注册认
证等一系列产品认证,本次募投项目电池热管理系统已取得铁科院三方产品认证和通过环
境路线工况运营试验并取得行业准入资质,智能变频高效风机目前已获得 CE、UL 等认
证,上述产品认证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品质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自设立起即专注于中高端定制化风机的研发设计及相关领域研究,深耕行业超过
才工作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
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科研平台,多次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重大科
研项目,先后被评为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
级绿色工厂、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曾荣获山东省科学技术
奖。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188 人,占员工总数的 30.57%,其中 21
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专利 110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公司参与编制了 7 项国家标准、7 项行业标准,8 项团体标准。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已获得“一种高效低噪的无蜗壳离心风机三元流叶轮”“一
种后向板片式三元流叶片无蜗壳离心风机”
“高速风机及其设计方法、增氧机及增氧系统”
“双转子盘式高速风机及其设计方法”等 4 项相关发明专利,已申请“一种机车动力电池
用热管理系统”“一种电加热器模块、设计方法以及液冷循环系统”2 项相关发明专利。
上述深厚的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拟在山东省威海市建设高速离心鼓风机、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及电池热管理系统
产品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 16,279.72 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楼等,项目还将购置先
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引进相关生产人员、检测人员等,主要产品包括高速离心鼓风机、
智能变频高效风机以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等。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6 个月,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6,279.72 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14,555.97 万元、预备费 436.6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87.07 万元。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总投资 16,279.72 100.00% 14,000.00
本次募投项目之“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的部分土地和建筑物拟向克莱特集团购
置,交易对价为 1,200.00 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
(六)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主体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 80 号。
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建设进度如下:
T+1 T+2 T+3
阶段/时间(月)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前期工作
土地和建筑物购置
建筑物升级改造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508-371071-07-02-524021)。
本项目已取得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威环高【2025】51 号)。
(七)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
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风机、通风冷却系统等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装备及配件设计研
发和生产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近年来国内相关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业务发展亦驶
上快车道,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0,809.97 万元、52,873.03 万元和 43,499.75
万元。根据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并结合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
在市场开拓、研发投入、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快速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三)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算数平均增长率 10.45%,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同
期增幅为 9.56%,2025 年 1-10 月营业收入较同期增幅为 10.82%,出于谨慎性考虑,在计
算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时假定 2025-2027 年营业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为 10.45%。结合上
述营业收入测算,按照截至最近一年末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存货、预付款项等经营性
资产和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等经营性负债占 2024 年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预测 2025-2027
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项目 2024 年度
百分比 (预测) (预测) (预测)
营业收入 52,873.03 100.00% 58,398.16 64,500.66 71,240.86
经营性流
动资产
应收票据 3,321.40 6.28% 3,668.47 4,051.82 4,475.23
应收账款 19,812.33 37.47% 21,882.68 24,169.38 26,695.04
预付款项 971.07 1.84% 1,072.55 1,184.63 1,308.42
存货 15,112.11 28.58% 16,691.30 18,435.50 20,361.98
经营性流
动性负债
应付账款 15,675.79 29.65% 17,313.88 19,123.14 21,121.48
合同负债 979.65 1.85% 1,082.02 1,195.09 1,319.97
营运资金
需求
需补充流
- - 2,357.63 2,604.00 2,876.11
动资金
合计 7,837.74
根据上表测算,发行人 2025-2027 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需求为 7,837.74 万元。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6,000.00 万元。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
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关于募集资金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以保证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情况。
(七) 募集资金置换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在认购缴款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
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四、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
况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发行公司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
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
涉及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公司将要求投资者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执行。
十五、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元) 855,471,346.25 788,872,877.41 697,038,272.88
其中:应收账款(元) 238,442,380.88 198,123,327.75 175,980,947.92
预付账款(元) 11,907,420.83 9,710,742.24 4,801,928.91
存货(元) 168,322,861.25 151,121,086.82 122,913,234.65
负债总计(元) 369,074,794.15 322,423,999.67 247,222,691.39
其中:应付账款(元) 155,303,854.86 156,757,873.59 111,506,010.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43.14% 40.87% 35.47%
流动比率 1.94 1.90 2.17
速动比率 1.31 1.29 1.60
项目 2025年1月—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元) 434,997,498.80 528,730,342.10 508,099,652.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
毛利率(%) 28.74% 28.07% 28.17%
每股收益(元/股) 0.66 0.74 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母公 10.10% 12.03% 14.1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8 2.66 2.92
存货周转率 1.90 2.72 3.03
利息保障倍数 32.99 38.55 49.8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各项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598.09 万元、19,812.33 万元和
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长期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
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领域,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
行业内知名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违约风险较低,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0.19 万元、971.07 万元及 1,190.74 万
元,主要为预付供应商原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69%、
账款随之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12,291.32 万元、15,112.11 万元及 16,832.29 万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7.63%、19.16%和 19.68%。
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应对订单交付需求公司加大了存货备库。
(1)公司存货管理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经营模式,采取“年度计划采购”和“订单驱动式采购”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物料采购。受到不同客户采购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存在较大不同的影响,
公司向客户供应的产品主要为高度定制化的产品。因此,公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进行生产
以避免生产的产品无法销售的风险。公司通常先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前期设计,以确定向
客户供应产品的结构、尺寸及所采用的原材料种类和数量。对于常用的标准化原材料(如
标准配件、辅助材料、包装耗材等),公司于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根据年度销售计划预估
确定采购数量,据此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后,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向供应商下
单采购。对于定制化风机所使用的对应原材料(部分电机、板材、型材等),由生产调度
中心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并结合公司现有库存情况进行 LRP 运算生成采购订单,随后
由采购部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最终选定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2)报告期存货构成的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
构成,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①202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880.66 67.83% 421.59 9.93% 944.94 22.25%
在产品 1,283.78 72.58% 267.82 15.14% 217.12 12.28%
库存商品 4,409.83 84.44% 267.50 5.12% 545.06 10.44%
发出商品 3,646.72 89.41% 211.49 5.19% 220.55 5.41%
自制半成品 1,030.04 55.71% 173.04 9.36% 645.78 34.93%
合计 13,251.03 77.19% 1,341.44 7.81% 2,573.45 14.99%
②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3,284.28 72.53% 502.56 11.10% 741.44 16.37%
在产品 1,450.02 82.32% 224.85 12.77% 86.47 4.91%
库存商品 3,333.23 83.98% 306.02 7.71% 329.92 8.31%
发出商品 2,931.49 89.20% 217.12 6.61% 137.67 4.19%
自制半成品 1,093.08 58.04% 375.99 19.97% 414.15 21.99%
合计 12,092.10 78.38% 1,626.54 10.54% 1,709.65 11.08%
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707.24 75.88% 240.72 6.75% 619.60 17.37%
在产品 1,367.62 84.57% 57.47 3.55% 191.98 11.87%
库存商品 1,991.36 82.73% 69.96 2.91% 345.78 14.37%
发出商品 2,856.50 85.28% 392.26 11.71% 100.98 3.01%
自制半成品 1,129.74 69.79% 109.74 6.78% 379.27 23.43%
合计 10,052.46 80.03% 870.15 6.93% 1,637.61 13.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1,150.60 万元、15,675.79 万元及 15,530.3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10%、48.62%和 42.08%。2024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公司新建厂房导致应付工程款增加以及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公司应付材料款增加。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通风冷却设备、新能源(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通风
冷却设备、海洋工程和舰船风机、冷却塔和空冷器风机、制冷风机及其他特种工业通风机等
中高端装备行业通风设备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检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50,809.97 万元、52,873.03 万元和 43,499.75 万元,2024
年较 2023 年增长 2,063.07 万元,增幅为 4.06%,2025 年 1-9 月较 2024 年同期增长 3,794.62
万元,增幅为 9.56%,营业收入整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056.91 万元、5,465.54 万
元及 4,831.80 万元。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下降 9.76%,主要受
公司研发投入增加及管理费用增加的影响。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1)2024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因素对公司业绩波动的具体
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52,873.03 - 50,809.97 -
营业成本 38,030.42 71.93% 36,494.38 71.83%
销售费用 2,323.98 4.40% 2,291.00 4.51%
管理费用 3,597.38 6.80% 3,011.53 5.93%
研发费用 2,690.74 5.09% 2,004.91 3.95%
营业利润 6,176.20 11.68% 7,022.61 13.82%
净利润 5,464.21 10.33% 6,052.09 11.9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5.54 10.34% 6,056.91 11.92%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82.24 9.80% 5,534.34 10.89%
注:占比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提高导致,具体如下:
①受益于轨道交通领域和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收入增长,2024 年度公司收入有所增长
单位:万元
下游领域
金额 占比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轨道交通领域 16,350.36 31.53% 39.24% 11,742.50 23.53%
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 11,594.00 22.35% 64.27% 7,057.89 14.14%
冷却塔空冷器领域 8,246.49 15.90% -10.60% 9,224.44 18.49%
新能源装备领域 4,935.81 9.52% -56.84% 11,436.91 22.92%
制冷领域及其他 10,737.08 20.70% 2.86% 10,438.88 20.92%
合计 51,863.74 100.00% 3.93% 49,900.61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对公司利润水平存在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为轨道交通领域和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收入增长
导致,主要如下:(1)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我国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
设施建设持续展开,动车组、城市轨道车辆等轨道交通装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公司
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领域,包括集装箱船、海上钻井平台、LNG 船舶、
豪华邮轮等,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态势良好。2024 年我国海洋经济突破 10 万亿元
大关,海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约占全球 1/3,船舶和海工装备市场份额占全球 50%以上,全
球 18 种主要船型中有 14 种新接订单居世界首位;(3)2023 年初、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
公司轨道交通领域和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 10,157.14 万元、22,017.21
万元和 28,106.63 万元,订单金额大幅增长;
(4)2024 年度,在上述领域,公司新增 NEX018-1
电池热保障系统、TJL560-8K 离心风机等多项新产品,促进了公司收入的增长。
②2024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净利润存在一定程度下滑主要为管理费用及研发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提高导致
A、2024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有所增长是公司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利润有所下降的主要
原因之一
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管理人员有所增长导致。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公司管理人员分别
为 122 人和 141 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加,管理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管理人员薪酬、办
公费用等管理费用有所增长。
B、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投入使用导致折旧与摊销金额有所增长,
同时公司增加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增长也是公司收入上涨的情况下净利润有
所下滑的主要原因
用率分别为 3.95%和 5.09%,2024 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及占比较 2023 年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主要原因系:a、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能源装备研发中心 2024 年投入使用后新增建筑物及
研发设备折旧增加导致研发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增幅较大;b、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公
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86 人和 100 人,公司研发人员持续增长,导致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
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在手订单量持续增长,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
金额分别为 3.96 亿元和 5.07 亿元,研发人员储备为未来业绩的增长提供基础;二是公司
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公司核电产品、船舶产品收入快速增长促进了研发人员需求的增长,
同时公司开发了海上风电、变压器、轨道交通电池热保障等领域的产品,也促进了研发人
员需求的增长;三是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高速离心鼓风机、智能变频高效风机和电池热管
理系统等产品,为未来业绩的进一步增长奠定前期的基础,从而对研发人员需求有所增长。
综上,2024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净利润存在一定程度下滑主要为管理费用及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导致,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业绩指标对比情况
毛利率对比情况,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幅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产品
公司 扣非归 扣非归母
披露口径 营业收 营业收
毛利率 母净利 毛利率 净利润增 毛利率
入增幅 入增幅
润增幅 幅
山东章鼓 风机 2.82% 26.25% -41.01% -1.97% 32.21% -32.50% 30.02%
通风系统
金盾股份 -22.77% 25.59% -48.04% 3.61% 24.18% 140.32% 25.96%
行业
通风与空
南风股份 气处理系 0.28% 28.54% 2.85% 35.27% 30.18% 341.14% 25.75%
统设备
平均值 - -6.56% 26.79% -28.73% 12.30% 28.86% 149.65% 27.24%
克莱特 通风机 8.30% 28.86% 1.18% 3.59% 28.01% -6.36% 28.32%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1-9 月分产品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因此选取 2025 年 1-6 月数
据对可比产品情况进行对比分析;2025 年 1-6 月,金盾股份通风系统行业收入下降较多,其说明为建筑安
装业因政府工程决算缓慢,导致无法确认收入,与公司业务类型存在差异。
①营业收入
收入平均值同比下降 6.56%。其中,金盾股份通风系统行业 2025 年 1-6 月收入下降较多,
主要为建筑安装业因政府工程决算缓慢,无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不存在建筑安装业,与
其细分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同时,公司主要产品通风机 2025 年 1-6 月的收入有所增长主要
受轨道交通领域、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新能源装备领域收入增长导致,细分产品结构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通风机收入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
平,具有合理性。
入增长的趋势保持一致。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相对较低,主要是风电行业竞争相对
激烈,毛利率水平较低,公司主动进行调整、减少资源投入导致;南风股份 2024 年度可比
产品收入较上年上涨 35.27%,增幅较大,主要系其 2024 年度核电行业、地铁隧道行业确认
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导致,与公司轨道交通风机、核电产品收入增幅较大的趋势一致。
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通风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各年度受产品结构以及下游领域收入变化影响存在小幅波动。
致。2024 年度,公司通风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2023 年度,公司通
风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系产品及下游客户领域不同导致的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受产品类别、结构以及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收入、毛利率业绩指标变动存在一定的差异,去除可比公司个别下游领域变动影响,
公司收入、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③扣非归母净利润
长 149.65%,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有所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有所增长,主要如下:
一是公司营业收入受主动调整风电业务、降低资源投入影响,增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二是管理费用受管理人员有所增长等因素影响而有所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也有所增长。
通领域、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收入增长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山东章鼓,二是公司
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面向中高端客户,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而山东章鼓的毛利率
有所下降。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幅高于金盾股份,主要是金盾股份受建筑安装业因政府
工程决算缓慢无法确认收入影响,营业收入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受轨道交通领域、
海洋工程与舰船领域收入增长影响,营业收入增幅高于金盾股份。2025 年 1-9 月,南风股
份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幅为 2.85%,与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28.17%、28.07%和 28.74%,基本保持稳定。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46.54 万元、9,292.49 万元及
主原因系 2024 年销售回款情况较好,回款增加,以及 2024 年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票据到期
结算回款等导致。
主要原因系 2024 年 9 月收到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政府补助资金 1,250.00 万元
所致。
(四)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应付账款增加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9.89 倍、38.55 倍和 32.99 倍,公司利润对
利息偿付的保障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未出现
逾期不能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形,资信较好。
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83 元/股、0.74 元/股和 0.66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91%、11.40%和 9.58%。
降,主要受研发投入增加以及管理费用增加的影响。
总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92、2.66 和 1.88,略有下降,主要系随着收
入规模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有一定增长。公司长期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
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空
冷器和制冷等领域,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行业内知名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违约风险较低,
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3、2.72 和 1.90,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近年来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应对订单交付需求公司加大了存货备库,使得存货周转率有
一定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反映了
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非股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之“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亟需扩充公司生产
经营场地,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拟购买克莱特集团位于山海路 80-3、80-4、80-11
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号:鲁(2017)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8366 号)(以下简称“交易标
的”)。
公司委托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1,206.56 万元。经双方协商,以前述评估结果作为上述
不动产协议的价格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
(二) 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为克莱特集团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5 年 6 月 13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剩余使用年限约为 30 年;交易标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其结构、维护状况,剩余经济
耐用年限约为 31 年,与土地剩余年限匹配。
(三) 财务信息摘要及审计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四)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适用 □不适用
为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委托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资产所涉及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编号:
鲁正信评报字(2025)第 Z05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本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及
具体情况,结合评估目的等因素,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待估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果。
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和公正的原则,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
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市场价值为 1,206.56 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贰佰零陆万伍仟陆佰元。
(五) 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资
产 作
较账
资 经审计账面净 评 资产评估值 评估增值 价 增
增值率 定价(元) 面净值增值
产 值(元) 估 (元) (元) 依 值率
(元)
名 方 据
称 法
④=③ ④ ⑦=⑥ ⑦
① ② ③ ⑤ ⑥
-① /① -① /①
建 3,490,789.98 成 6,715,278.00 3,224,488.02 92.37% 资 6,700,000.00 3,209,210.02 91.93%
筑 本 产
物 法 评
估
值
土 2,828,919.82 市 5,350,367.00 2,521,447.18 89.13% 资 5,300,000.00 2,471,080.18 87.35%
地 场 产
比 评
较 估
法 值
合 6,319,709.80 12,065,645.00 5,745,935.20 90.92% 12,000,000.00 5,680,290.20 89.88%
计
① :上述资产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为确保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委托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
所涉及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鲁正信评
报字(2025)第 Z05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06.56
万元。以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为 1,200.00 万元。
二、股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
相关的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前提下,公司紧跟追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水平,继续贯彻多层
次、多品种的市场策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
司生产规模及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稳固行业竞争地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47%、40.87%及 43.14%,公司财务结构较
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
假设以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发行规模 20,000.00 万元进行测算,本次发行
前后,其他财务数据不变的情况下,且进入转股期后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发行后转股前 发行后转股后
资产总额 85,547.13 105,547.13 105,547.13
负债总额 36,907.48 56,907.48 36,907.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3.14% 53.92% 34.97%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可转债的权益公允价值(该部分金额通常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总负债的规模将同时增加,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兼
具股权与债权两种性质,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是否将所持有的债券进行转股。以 2025 年 9 月
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34.97%。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在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
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从长期来
看,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
将带动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项目建设及运营的逐步推进,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为
公司的长期战略经营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
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
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另本次募投项目之“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的部分土地和建筑物拟向克莱特集团购
置,交易对价为 1,200.00 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对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盛军岭、王新、王盛旭。盛军岭、王新、王盛旭直接及通过克莱特集团、百意(威海)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51.61%股权。
结合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五、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一)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聚焦于智能化、高效率、低能耗和低噪音风机,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
将新增高速离心鼓风机 5,000 台、智能变频高效风机 22,000 台、电池热管理系统 500 套,
新增产能主要应用于水产养殖领域、污水处理领域和化工领域、数据中心领域、医疗和半导
体净化领域、轨道交通领域等,应用场景较广,市场空间较大。但是若未来产业政策、行业
竞争格局或技术路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竞争力产生影响,则公司可能
面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本次募投项目能否顺利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能否按预计时间完成将对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产生直接影响。尽管公司本次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如原材料
和机器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下游市场环境竞争进一步加剧
导致产品利润空间下滑或市场开拓不确定性等多方面不利的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变化情况主动放缓建设项目的进度,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不及预期或项
目投资失败的风险。
尽管公司在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已进行了全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但相关结
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条件做出的。在公
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
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故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
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公司已安排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兑付
本息。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有可能存在不能从预
期还款来源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而影响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无法对投资者回
售要求进行承兑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
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
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
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此期间相关的投资尚未产生收益。本次
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
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得
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本次可转债挂牌后的转让方式为采用全价
转让方式并实行当日回转,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或北交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委托
北交所会员买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
的第 1 个转让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债券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可转债的转让方式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所采用的
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和转股后的股票交易限制期相比,市场的流动性较低,同时,可转债流动
性又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
条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可转债挂牌后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47%、40.87%和 43.14%,呈现上升趋势;截
至 2025 年 9 月末的有息负债规模 9,062.03 万元,较 2024 年末增加,主要是与公司经营相
关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建设项目贷款,该部分负债 2025 年、2026 年到期还款金额合计为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46.54 万元、9,292.49 万元和 3,459.84 万元,流动比
率分别为 2.17、1.90 和 1.94,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9.89 倍、38.55 倍和 32.99 倍。
尽管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有息负债的保障程度亦较高,
偿债能力指标稳定,但若未来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际经济局势或
贸易政策恶化、国内宏观经济波动等情形,将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或经营现金流减少,
从而降低对有息负债的保障程度,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偿债能力下降风险。
(三)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燃气轮机等)、海洋工
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
领域的发展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密切相关。其中,公司轨道交通
领域产品主要提供给中国中车等厂商用于配套生产高铁、动车及地铁,如果未来国家轨道交
通建设规划的推进速度放缓,或者相关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可能会导致公司该领域产品的需
求量下降;公司新能源装备领域产品目前主要提供给中广核等核电领域建设厂商、金风科技
等风电主机厂商、通用电气(GE)等燃气轮机主机厂商,产品需求量受上述新能源领域投
资规模及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海洋工程及舰船领域产品主要提供给招商工业、中集集团、
中国船舶等船舶制造商。公司各主要应用领域的产品需求均与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密切
相关。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下游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下游市场对公司通风机、通
风冷却系统产品的需求减少,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出口地区为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伴随着公司全球布局,海外业
务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国际化开拓,实现了海外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协同发
展,从而对冲国内市场的周期波动风险。虽然公司已探索并采取了应对措施,并在墨西哥、
中国香港成立公司,但全球经济不确定性、贸易摩擦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
通风冷却设备产品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工艺设备,需要在高温、腐蚀、磨损等各种复杂
环境下长周期不间断运转,对产品质量、性能及可靠性要求极高,产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
到下游客户装备运行安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核电、风力发电、
燃气轮机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等高端
装备领域,对安全品质要求更高,风险因素也相对较高,且上述领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
往会造成较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关注。若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下游客户重要设
备过热烧损,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将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机、板材、型材等,如果上游供应链的供求状况发
生重大变化、价格有异常波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若公司不能将价
格影响向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传递或者通过技术研发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将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因此,公司仍存在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动而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291.32 万元、15,112.11 万元和 16,832.29
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63%、19.16%和 19.68%。公司期末存货规模较
大主要受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所致。若公司未来管控不善,将会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大额存
货跌价等情形,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附生效条件的证券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 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不适用
(二) 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
不适用
(三)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不适用
(四) 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不适用
(五) 相关可转债限售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殊投资条款
□适用 √不适用
(七) 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
不适用
(八) 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
不适用
(九) 风险揭示条款
不适用
二、 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
一、保荐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保荐代表人 孙宝庆、张建梅
项目组成员 阎鹏、李雪松、宋昊岳、马绍程、徐璐、张
峻涵
联系电话 0531-68889225
传真 0531-68889225
二、律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单位负责人 王丽
经办律师 刘媛、侯化雷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三、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晨辉
经办注册会计师 蔺自立、陈坤东、张旭光、王德生(已离职)
联系电话 010-58350087
传真 010-58350087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
纪广场 18 号楼 14 层 1402 室
单位负责人 王涛
经办注册评估师 王琰、王明磊
联系电话 0531-81666209
传真 0531-81666207
五、证券登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英鹏
联系电话 4008058058
传真 010-50939716
六、其他机构
□适用 √不适用
无。
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盛才良 盛军岭 王新
王盛旭 胡景山 王强
王守海 钱苏昕 常欣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守海 钱苏昕 常欣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郑美娟 孙领伟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盛军岭
年 月 日
实际控制人:
盛军岭 王新 王盛旭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峻涵
保荐代表人:
孙宝庆 张建梅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
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
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艺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机
构及经办律师对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刘 媛 侯化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4]0011012394 号 、 大 华 审 字 [2025]0011015995 号 ) 、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内 字
[2025]001100015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8676 号)、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8677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10566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10567 号)
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蔺自立 陈坤东
张旭光 王德生(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机构作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12394 号”《审计报告》,原经办签字会计师
王德生已离职,因此无法在本募集说明书审计机构声明中签字,但经办签字会计师的离职不
影响本机构已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 琰 王明磊
法定代表人:
王 涛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文件;
四、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