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景生命”)董事会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姚见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4,268,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包括代理人)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4,798,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2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
理人)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469,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128 人,代表股
份 9,469,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包括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9,469,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
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54,129,3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8%。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31,2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59%;反对 127,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8%;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生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126,3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8,2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42%;反对 125,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9%;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8%。
表决结果:同意 54,126,7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8,6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84%;反对 126,9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6%;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表决结果:同意 54,120,4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2,3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9%;反对 133,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1%;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表决结果:同意 54,126,5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8,4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63%;反对 125,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8%;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08,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10,8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5%;反对 141,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8%;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7%。
表决结果:同意 54,110,2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12,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42%;反对 141,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9%;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10,2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12,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42%;反对 141,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9%;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03,0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04,9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82%;反对 149,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9%;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02,8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04,7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61%;反对 149,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0%;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18,3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0,2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93%;反对 133,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1%;弃权 16,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1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表决结果:同意 54,126,6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8,5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74%;反对 125,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7%;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18,8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0,7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50%;反对 133,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1%;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表决结果:同意 54,118,4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320,3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08%;反对 133,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3%;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