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 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7 1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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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9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延长第
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对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
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 59,997,038.8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936.01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8,528.99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
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8 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 34.98 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52.00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05,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097.67 万股的比例为 0.0662%,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38.35 元/股,最低价为 28.4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三、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审议程序
  上述股份回购原定的期限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
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股份
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
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
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
风险;
  (三)若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
划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五)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
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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