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取得
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了首次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00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76元/股,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11.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7,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
司股份 3,0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 %,最高成交价为 11.9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1.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743,50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02%,最高成交价为
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1
月14日至2025年11月26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
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
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
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中
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公司总股本302,973,182 股为基数,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
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176,029 43.96 137,176,029 45.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797,153 56.04 165,797,153 54.72
总股本 302,973,182 100 302,973,182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
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