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赛图: 关于百奥赛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6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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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赛图”、
                               “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上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296 号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
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
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保荐人(主承销商)已经得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
如下保证:其应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的所有证照/证件及其他文件均真
实、全面、有效、合法。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令〔第 228 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年修订)》
    (上证发〔2025〕46 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
                       (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
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
           (以下简称“《倡导建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委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北京市海问律
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意见,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核查结果,保荐人(主
承销商)特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 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7,500,000 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0.63%,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
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46,898,420 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5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预计为 2,375,000 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5.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75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1,216 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
下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二) 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属企业;
或其下属企业;
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理计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
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获配股票限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简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售期限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厦门建发柒
     柒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号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
          伙)              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
                                  关子公司
                   中金百奥赛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中金百奥赛图1号员工参与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计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上述 6 家投资者合称为“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向 6 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合计为
法》《实施细则》中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
要求。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
     (三) 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本次共有 6 家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500,000 股(本
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上限),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00%。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认购的金额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承诺认购金
序号                      机构类型         限售期
         者名称                                 额(万元)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或其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或其下属企业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有限合伙)           或其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
         限公司              公司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注 1: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注 2:上表中“承诺认购金额”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
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
     (四) 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款,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将披露是否采
用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取标准等。
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
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名称、承诺认购的证券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证券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数量不超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
向下取整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数量=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发行价
格。
     (五) 限售期限
     中金财富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
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 核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聘请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并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要求发行人、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5 年 11 月
   二、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中金财富系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
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元禾控股、金圆集团、厦门建发柒号和中保投基金系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符合《实施细则》第四
十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主体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本次发行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
  (1)基本情况
  根据元禾控股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及元禾控股的确认,并经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元禾控股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9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668203047
法定代表人      刘澄伟
注册资本       346,274.469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 幢 3 楼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经营范围       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元禾控股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元禾控股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及元禾控股的确认,并经于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苏州工业
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持有元禾控股 59.98%
股权,为元禾控股的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苏州工业
园区管委会”)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发展 90%股权,因此,元禾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为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元禾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3)关联关系
  经核查,并经元禾控股确认,元禾控股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元禾控股的确认,元禾控股是苏州工业园区国资控股、江苏省属国资参
股的国有投资企业,深耕股权投资领域,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升级为使命,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区域产业的
协同发展。元禾控股投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占比 95%,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
高端制造等行业领域,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元禾控
股直接投资项目超 1,600 家次,培育上市公司 119 家(其中科创板 49 家),通
过元禾母基金投资子基金 203 只。此外,元禾控股通过科技贷款、融资租赁、科
技担保、商业保理累计为超 5,000 家企业解决流动资金难题;运营管理东沙湖基
金小镇,累计入驻基金超 800 只,规模超 4,100 亿元。现注册资本 34.63 亿元,
均已完成实缴,累计基金管理规模超 1,300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 亿
元、总资产 348.6 亿元、利润总额 4.9 亿元、净利润 4.3 亿元。
  根据发行人与元禾控股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潜在重点合作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
禾控股近年来已在生物医药领域投资了近 64 亿元,投资项目数量超过 349 家次,
已有 18 家医疗领域项目在香港主板、科创板上市,包括信达生物、基石药业、
开拓药业、亚盛医药、药明巨诺、博瑞医药、康众医疗、创胜生物、派格生物、
映恩生物、长风药业等公司。与此同时,多家公司已完成上市前准备工作,即将
申报 IPO。元禾控股已在大分子创新药、小分子创新药、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以
及核酸药物领域持续布局,形成了完善的生物医药创新圈。未来元禾控股将进一
步促进被投企业与发行人在“千鼠万抗”计划等临床前研发上的合作,共同推进
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生物药福泽全球患者。
供重要的资本支持以及资本运作与资源整合的机会。元禾控股是众多生物医药领
域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如礼来亚洲基金、启明创投、通和毓承、北极光
创投、君联资本等。同时,元禾控股也积极探索与上市公司合作成立产业投资基
金,例如元禾控股与信达生物成立的产业基金。元禾控股和发行人探讨在上市后
合作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基于元禾控股作为合格基金管理人建立的健全的风控合
规体系及内部管控制度,充分利用元禾控股及关联基金在生物医药领域的专业投
资能力和投资组合,积极调动元禾控股多年来与政府部门、同业、金融机构、中
介机构建立的良好沟通机制,更好的协助企业开发产业项目资源。
投等多方面与业内优秀企业的交流与沟通。同时,百奥赛图在海外的产业化基地、
客户网络也将为元禾控股在招才引智、吸引更多优秀华人回国创业等方面提供帮
助。
国寿股权等央企一起在苏州孵化落地了双抗 ADC 领先企业多玛医药。元禾控股
立足苏州,重点布局生物医药行业,将积极发挥其在协调本地资源方面的优势,
为发行人增资扩产、人才招引等方面协调资源支持,确保发行人进一步加快创新
药产业化进程,惠及广大患者。
     因此,元禾控股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符合《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具有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元禾控股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
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
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
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元禾控股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
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元禾控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
报表,元禾控股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根据元禾控股出具的承诺函,元禾控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元禾控股与发行人签署的配
售协议,元禾控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该等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基本情况
  根据金圆集团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及金圆集团的确认,并经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金圆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7503085XG
法定代表人      李云祥
注册资本       3,418,104.050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元
           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
经营范围       发经营;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
           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经核查,金圆集团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金圆集团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及金圆集团的确认,并经于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厦门市财
政局持有金圆集团 100%股权,为金圆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金圆集团的实际
控制人为厦门市财政局。金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3)关联关系
  经核查,并经金圆集团确认,金圆集团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金圆集团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是厦门市委、市政府组建,厦门市财政局作
为唯一出资人的国有金融服务企业,业务板块包括金融服务、产业投资、片区开
发等领域。公司践行“支持实体、服务两岸、普惠民生”三重使命,持有银行、
信托、证券、公募基金、消费金融、地方 AMC、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十余张
各类金融牌照,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城市建设投资基金、技术创新基金、增
信基金、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十余个市级服务平台,连续 10 年获“AAA”信用
评级,创新“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模式,形成 200 多种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
金融产品和服务,正致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发挥资本招商和产
业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功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截至
业收入 61.1 亿元,净利润 13.9 亿元。
  根据发行人与金圆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潜在重点合作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厦门“4+4+6”现代产业体系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四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之一,把基因与生物技术纳入六大未来产业重点培育方向,构建了“政策
护航+载体支撑+基金赋能”的产业发展生态。百奥赛图作为一家创新技术驱动
医药研发的全球抗体药物研发领军企业,其以 RenMice核心技术平台为依托的
“千鼠万抗”规模化开发模式与厦门产业布局高度契合,金圆集团作为厦门市财
政局作为出资人的国有企业,可助力百奥赛图通过技术落地、生态共建、资本联
动与厦门现有生物医药产业深度协同、融入。因此,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互利
互惠的原则,共同推动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若干方面的合作:
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投资力度,积极助力厦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投资后,金圆集团可引荐厦门市相关部门、科研单位等机构与
百奥赛图建立合作纽带。此外,金圆集团基于自身在金融领域的资源积累,还可
协调下属子公司与百奥赛图在资本运作层面保持交流,提供多种金融工具,助力
百奥赛图在业务布局精度等方面持续提升。
和以“市场化、专业化”为核心的展鸿股权投资母基金,截至目前已向包括本草
资本、凯泰资本、幂方资本、元生创投等超过 40 只大健康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出
资,直接深度布局或间接参与投资的生物医药科技研发型企业超过 200 家,前述
生物药领域投资在创新抗体、ADC、创新制剂、核医学、核酸药物、细胞疗法、
基因编辑、再生医学等前沿领域已孵化培育出包括上海安领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拓济医药(苏州)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博奥信生
物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天劢源和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篆码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OncoC4(昂科免疫)等公司。金圆集团未来可进一步为百奥赛图引荐有
业务合作空间的各类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金圆集团直接或间接投资
的企业)与公司建立的全球生物医药研发平台形成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围绕
百奥赛图公司发展在其他延伸领域内寻求合作机遇,助力百奥赛图推进全人源抗
体研发与生产的数智化升级,共同打造高效率、数据驱动、规模化的研发生产体
系,为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此外,金圆集团还可基于福建省
聚焦生物医药领域的省创新实验室——厦门翔安创新实验室的合作关系,助力百
奥赛图与该实验室建立合作纽带,促成治疗性药物的研发与转化。
列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在以下若干方面支持百奥赛图横向、纵向布局:i)深度
融合双方的资本优势与产业能力,系统性地投资并孵化百奥赛图抗体资产管线中
具有发展潜力的早期项目,通过资本加速优质抗体分子临床前及临床开发,提升
资产价值;ii)以百奥赛图核心技术及发展规划为出发点,系统性搜寻并整合能
够强化、补充及延伸百奥赛图现有平台价值的企业和资产标的,通过战略合作、
投资并购等方式实现业务协同升级,提升百奥赛图的技术广度与服务/研发能力;
iii)针对百奥赛图极具竞争力的全球化抗体发现引擎和多项对外授权交易,双方
可基于已授权资产的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进行融资合作,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财务资金使用效率和战略灵活性。
  因此,金圆集团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符合《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具有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金圆集团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
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
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
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金圆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
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金圆集团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
报表,金圆集团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根据金圆集团出具的承诺函,金圆集团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金圆集团与发行人签署的配
售协议,金圆集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该等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及厦门建发柒号的确认,
并经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厦门建发柒号的基
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柒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2XRAQ00E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50,000 万元人民币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 323 号莲前集团大厦 22 层 2-A89 单元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
经营范围          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经核查,厦门建发柒号系依法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的合伙协议等资料及厦门建发柒号的确认,并经于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 1)
从控制权角度而言,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鑫”)为厦门建
发柒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厦门建发柒号;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直接持有厦门建鑫 51%股权,
为厦门建鑫的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集团”)
持有厦门建发新兴投资 90%股权,为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的控股股东;厦门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持有厦门建发集团
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直接持有厦门建发柒号 99.96%出资份额,共计持有厦门建发
柒号 100%出资份额。因此,厦门建发柒号为厦门建发集团下属企业,厦门市国
资委为厦门建发柒号的实际控制人。厦门建发柒号的权益结构如下所示:
   (3)关联关系
   经核查,并经厦门建发柒号确认,厦门建发柒号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的确认,厦门建发集团创立于 1980 年,四十多年来积极
融入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以市场化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机制,从早期厦门经济特
区招商引资的窗口,稳健成长为连续多年跻身“世界 500 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厦
门建发集团主要业务涵盖供应链运营、城市建设与运营、旅游会展、医疗健康以
及新兴产业投资等领域。2024 年度,厦门建发集团资产总额 8,397.31 亿元,净
资产 2,686.94 亿元,营业收入 7,238.34 亿元,净利润 62.36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厦门建发集团注册资本 90 亿元,资产总额 9,274.44 亿元,净资产 2,660.15
亿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97.33 亿元,净利润 5.83 亿元,为社会创
造直接就业岗位近 6 万个,与全球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联系。因此,
厦门建发集团为大型企业。
   厦门建发柒号系厦门建发集团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投资旗下自有资金
投资平台,主要投资于医疗健康、先进制造、TMT/消费等领域的新兴产业企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建发柒号实缴出资额 20.53 亿元,总资产 21.63
亿元,2024 年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为 8373.22 万元。
  根据发行人与厦门建发柒号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潜在重点合作
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五大业务板块之一,专注于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且致力于成为中国优秀的新兴产
业权益类资产管理机构。截至 2024 年,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累计管理资金规模超
重点聚焦医疗健康、先进制造、TMT/消费三大领域,帮助更多新兴企业实现更
好的发展。此外,厦门建发新兴投资在医疗健康领域拥有广泛布局,近年来在创
新药研发、CXO 产业链领域投资了多个项目。作为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的对外投
资载体之一,厦门建发柒号可充分链接厦门建发新兴投资的被投企业、参投子基
金和客户资源,可向百奥赛图对接已投创新药企业和参投子基金的创新药被投企
业,协助百奥赛图挖掘、拓展优质客户资源,增强客户粘性,助力百奥赛图夯实
已有业务,捕捉行业前沿方向,拓展新业务形态。
新”,证券代码:301584.SZ)是厦门建发集团旗下的医疗供应链企业,厦门建
发柒号可充分协调厦门建发集团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关系,通过建发致新全国供应
链为百奥赛图国内生产、销售等提供相关服务。其中,上海建发致胜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是建发致新旗下从事生物科技领域上游供应链的专业子公司,专注于生物
制药以及基因和细胞治疗方向,为工业、科研及临床研究的研发和生物工艺提供
先进产品解决方案;建发致胜依托厦门建发集团,从物流、信息、金融、商务等
方面赋能产品解决方案,为客户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厦门建发柒号可充分
协调厦门建发集团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关系,链接建发致新与百奥赛图,在实验设
备/耗材采购,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业务合作。ii)设备代采服务:厦门建发柒
号可充分协调厦门建发集团依托旗下公司自身内、外贸业务经验与执行能力、进
出口物流资源、结算能力等为百奥赛图采购生产、研发中的关键设备提供综合性
供应链服务,提升设备交付时效性,加快投产,并提供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③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厦门建发柒号可充分协调厦门建发集团依托现有融资租赁
平台,可为百奥赛图量身定制专属服务,涵盖但不局限于厂商租赁、经营租赁、
委托租赁等服务,提供从贸易、保险、保理、顾问咨询、投资等一站式的金融增
值服务。
拉美、非洲等重点区域市场,现已与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关系,已有
超 50 个海外公司和办事处。厦门建发柒号可充分协调厦门建发集团积极发挥已
有的海外资源优势,协助百奥赛图对接海外资源,拓展海外市场。
图的战略投资者,可在百奥赛图今后的业务发展中提供较大资本支持,促使百奥
赛图获得资本运作与资源整合的优质机会。
  根据厦门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柒号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参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配售投资的说明》,
厦门建发集团认可并支持厦门建发柒号依托其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与发行人
开展战略合作。
  因此,厦门建发柒号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符合《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
规定,具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
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
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
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
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厦门建发柒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厦门建发柒号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
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限售期
  根据厦门建发柒号出具的承诺函,厦门建发柒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
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厦门建发柒号与发
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厦门建发柒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
售期为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保投基金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及中保投基金的确认,并
经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中保投基金的基本信
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NL88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贾飙)
认缴出资总额      12,123,867.8071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 18 号 20 层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保投基金系依法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合伙协议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中保投基金已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
续,备案编码为 SN9076,备案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中
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有限”)。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保投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及中保投基金的确认,
并经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 2025 年 6 月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元)            认缴比例     性质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元)             认缴比例      性质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公司
     厦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升承源二期私募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元)             认缴比例       性质
       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合计           121,238,678,071.00   100.00%     -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中保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保有限系由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等 46 家机构出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持有中保有限 4%的股权,并列
第一大股东;其余 43 家机构持有中保有限 88%的股权。中保有限的股权结构如
下所示:
     根据中保有限提供的说明,并经核查,中保有限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
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104 号)设立,中保有限以社会资本
为主,股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最高持股比例仅为 4%,任意单一股东均无法对
中保有限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制,且各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系,因此中
保有限及中保投基金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
     经核查,并经中保投基金确认,中保投基金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保投基金的确认,中保投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104 号),主要由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险
行业长期资金优势的战略性、主动性、综合性投资平台。中保投基金紧密围绕国
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
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在此基础上,基金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科技、
绿色环保等领域。中保投基金总规模预计为 3,000 亿元,属于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
     此外,中保投基金近年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了北京屹唐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29.SH)、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83.SH)、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5.SH)、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688710.SH)、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688721.SH)、广东欧莱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530.SH)、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584.SH)、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688249.SH)、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301358.SZ)、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62.SH)、格科微有
限公司(688728.SH)、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303.SH)、百济神州
有限公司(688235.SH)、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中复神鹰碳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688295.SH)、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425.SH)、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88538.SH)、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660.SH)、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561.SH)、中芯国际集成电
路制造有限公司(688981.SH)等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因此,中保投基金属于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符合《发
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具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
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合伙协议禁止或限制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
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
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其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中保投基金截至 2025 年 6 月的
财务报表,中保投基金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约定的
承诺认购金额。
  (6)限售期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承诺函,中保投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中保投基金与发行人签
署的配售协议,中保投基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自
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基本情况
  根据中金财富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及中金财富的确认,并经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中金财富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9891627F
法定代表人      王建力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注册地址
           L4601-L460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经营范围       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股权结构       中金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财富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科创板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制度。发行人的保荐人通过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人的
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
配证券设定限售期。
  根据中金财富的确认,并经核查,中金财富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其根据前述法律
法规的要求参与跟投,具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第四章关于“科创板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
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
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
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其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
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中金财富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中金财富的货币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
额。
     (5)限售期及相关承诺
     根据中金财富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中金财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
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根据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中金财富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
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1)基本情况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资产管理合同、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于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基本信息
如下:
产品名称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BHW79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备案日期       2025 年 11 月 4 日
成立日期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到期日        2035 年 10 月 29 日
投资类型       混合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中金公司作为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管理人享有
的权利包括:1)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中金百奥赛图 1 号财
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中金百奥赛图 1 号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投资文件;2)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和业
绩报酬(如有);3)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中金百奥赛图 1
号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4)在不损害投资者实质利益的情况下,根据管理运
作实际情况对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认购、参与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中金百奥
赛图 1 号总规模、单个投资者首次认购、参与金额、每次参与金额及持有的中金
百奥赛图 1 号总金额限制等)及其他事项进行调整或补充明确,并及时予以公告;
定的服务机构为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提供募集、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
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6)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中
金百奥赛图 1 号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7)按照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
制度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审核,要求投资者签署、提交声明、告知书
等相关文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管理人有权拒绝
接受其认购、参与申请;8)如受托财产投资出现投资标的到期无法变现、交易
对手违约或其他任何争议、纠纷,管理人有权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处理前
述事项的相关费用由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财产承担;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
权利。
     基于上述,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金公司。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关于公司部分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发行人的
核心员工。发行人的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并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满足前述参与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签署了
劳动合同。
     (4)资金来源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资产管理合同及投资者承诺书,发行人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的核心员工承诺其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个人自有资金,没有使用
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
有资金投资;投资者承诺书作为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资产管理合同文本的一部分,
发行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核心员工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即同意就包括认购资金
为个人自有资金在内的投资者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由发行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核心员工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者承诺书及收入证明,
并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出资凭证及其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的基金持有人名
册,发行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核心员工签署均已签署前述文件、对资金来源作
出承诺并缴款。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管理人中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1)中金百奥赛图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自有资金,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没
有使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
自有资金投资,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2)中金公司及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均
不存在《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不存在任何直接或
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的核
心员工,属于“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已完成备案,具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的管理人中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1)中金百奥赛图
批准程序,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
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中金百奥赛图 1 号协议或制度禁止或限制参与
本次配售的情形;2)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
为其管理人合法募集的发行人核心员工的自有资金,发行人核心员工承诺没有使
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
自有资金投资,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限售期
  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
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根据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
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
期为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三)战略配售协议
  发行人与上述确定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了战略配售协议,约定了承
诺款项、缴款时间及退款安排、锁定期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分别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内容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承销业务规则》
《倡导建议》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内容合法、有效。
  (四)合规性意见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股票不
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中《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为: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
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证券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
为条件引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3)发行人上市后认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发行人承诺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证券的限售期内,委任与该
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5)除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
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
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情形;
  (6)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三、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聘请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数量及拟认购股份
数量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存在《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具备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资格。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结论
  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
标准、配售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符合本次发行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售资格;
且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劳动合同签署
序号      姓名           职务                                人员类别
                                    (万元人民币)份额比例                   单位
              Sr. Lead Generation
                  Specialist II
               Director of Gene
             Technology/Principal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劳动合同签署
序号    姓名           职务                                 人员类别
                               (万元人民币)份额比例                     单位
                 Scientist I
            合计                         1,520   100%    -       -
  注 1:江苏百奥、祐和医药、上海百奥和 Boston Corp 系百奥赛图全资子公司;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中金百奥赛图 1 号战配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
略配售的价款;
  注 4:最终认购股数待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
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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