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11月26日(星期三)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1月26日9:15 -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会议室
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并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77 人 , 代 表 股 份
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0,794,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4,927,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56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74人,代表股份13,281,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0,187,575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提案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7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
反 对 233,4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950%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
反 对 234,2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953%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 对 196,0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798%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6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5%;
反 对 203,2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827%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62,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 对 172,0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700% ;弃 权
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6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
提案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
反 对 211,1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859% ;弃 权
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
提案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2%;
反 对 172,0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700%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9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
反 对 187,1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762% ;弃 权
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77,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
提案2.08 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7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
反 对 224,2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913% ;弃 权
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4,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
提案2.09 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
反 对 227,85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927% ;弃 权
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提案2.1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53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7%;
反 对 170,7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695%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94,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提案3.00 《关于投资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
反 对 226,5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0.0922% ;弃 权
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8,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