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6 18:08: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6:30 分,以现场
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9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赵
首沣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
整。
   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于莹、王树武、王雷。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和春、王树武、刘晓宇。
   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莹、王和春、王树武、曹和平、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树武、于莹、王和春、赵首沣、苏焱。
   现调整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于莹、王树武、赵首沣。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和春、王树武、王雷。
   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莹、王和春、王树武、曹和平、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树武、于莹、王和春、苏焱、刘晓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根据赵首沣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永超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本次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及基本情
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相关职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提名。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黄永超同志简历
附件:
           黄永超同志简历
  黄永超,男,55 岁,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吉林市人民政
府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吉林市人民政府医药食品
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市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兼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副处长,长春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亚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