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中珠
股票代码:6005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
大厦 2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
准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
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珠医疗/ST中珠/上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公司
深商控股/出让方/信
指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步步高/受让方 指 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朗地科技/目标公司 指 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深商控股通过出让其持有的朗地科技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从而间接减持上市公司19.08%的股份
《关于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
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07 月 21 日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 1 号
注册地址
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继宏
注册资本 102,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8802923Q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1 年 07 月 21 日 至 2061 年 07 月 21 日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住房租赁;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代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同方科兴科学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黄继宏 董事长、经理 男 中国 深圳 否
陈正 董事 男 中国 南京 否
茅永红 董事 男 中国 武汉 否
拥有香港临时
刘长春 董事 男 中国 岳阳
身份证
刘冉 董事 女 中国 上海 否
郭晋玮 董事 男 中国 长春 否
拥有港澳居民
王再兴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居住证
周德奋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孙伟挺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王立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拥有香港永久
吴换炎 监事 男 中国 香港
性身份证
王伟 监事 男 中国 西安
黄荣添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谷长青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唐旭 监事 女 中国 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
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朗地科技 100%股权的方式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 380,172,86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朗地科技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
其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朗地科技 100%股权
以及该股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苏州步步高。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朗地科技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东
持股数量 占比 持股数量 占比 持股数量 占比 持股数量 占比
(股) (%) (股) (%) (股) (%) (股) (%)
深商控
- - 380,172,862 19.08 - - - -
股
苏州步
- - - - - - 380,172,862 19.08
步高
朗地科
技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文件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苏州步步高签署的
《关于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深商控股
乙方(受让方):苏州步步高
目标公司:朗地科技
签订时间:2025 年 11 月 23 日
(二)协议签订背景
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持
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执行案号(2023)吉 01 民初 430 号之一);转
让方持目标公司 100%股权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执行司法冻结(执行案号(2025)粤 03 执保 2119 号之一)。截至本协议签
署之日,转让方持目标公司 100%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中珠医疗”,证券代码 600568)380,172,862 股股票,占比 19.08%。
吉林省同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 4.6 亿
元借款余额承担了质押担保责任;将上述股票中的 127,848,000 股股票为吉林
省深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 1.5 亿元借
款余额承担了质押担保责任。
冻结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书》判决:对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约 6.6 亿元、总负债约 6.7 亿元,净资产约-0.1 亿元。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
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
(三)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交易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
权,以及该股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四)股权转让
按目标公司章程履行所有股东义务。
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以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
元整)对价转让目标公司 100%股权。
股东,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甲方在目标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
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至乙方享有和承担。
资本,标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由甲方承担。
自承担。
(五)付款与交割
一次性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解除冻结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相关
材料,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款之日为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就标的股权享
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标的股权对应的所有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享有。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控制公司的生产资料
的正常移交。
标的股权,或目标公司持有中珠医疗的股权存在除已披露以外权属瑕疵,或甲
方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期间将标的股权或中珠医疗的股权另行出售,
或甲方不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则乙方有权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将标的股权以交割日或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日现状移交给乙方。若相关标的股权
在交割日前已经根据本协议转让登记至乙方名下,则乙方应自转让登记日起承
担与该等标的股权相关的股东义务及全部风险和责任。
公司章程规定对中珠医疗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提名
权)。在交割完成后六个月内,甲方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更换受让方推荐的法
定代表人;改选董事会,董事会现有 9 人,改选后受让方取得不低于 4 人的董
事席位;更换高管等。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要的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和乙方应全力协助目标
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备案手续。
(六)股权转让过渡期的约定
持续拥有标的股权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不对标的股权设置任何新增的权
利限制;合理、谨慎地管理标的股权,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股权价值
减损的行为。
股权的价值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信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
司不发生股本变动、改变主营业务或经营方向、出售持有的中珠医疗股权、新
增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标的股权价值的非经营性重大事项。
目标公司章程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声明
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认可手续。
利润的分配。
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
第三者权益。
限于借款、税费、员工薪酬、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账内及账外负债,以及存在任
何隐性债权债务纠纷,已披露以外的潜在或正在提起的针对任何一方的重大的
诉讼、法律程序、索赔或行政处罚情形,均由甲方承担。
况造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形(下称“重大不利影响”),股权转让
价格将予以调整。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交易,乙方决定不再继续交易的,
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
承担。
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八)乙方声明
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现状进行本次转让,乙方认可目标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报表下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仍由目标公司承担,该等资产及负债下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一并随
股权转让由乙方承担。
理相关的股权受让事宜。
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九)保密
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其他各方的信息予
以保密。除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登记机关明确要求或本条所述情
形外,任何一方在获得有关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
何其他人士披露保密信息。但任何一方均有权:
按适用于该一方之规定有所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
知悉的除外)而披露保密信息。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或
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朗地科技 100%股权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苏州
步步高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双方均全力协调并配合解除
朗地科技 100%股权的司法冻结,在解除冻结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登
记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材料,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 380,172,862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80,172,862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质押担保金额约 6.1 亿元;
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252,324,862 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66.37%,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 12.66%。因此,除上述情况外,朗地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朗地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因冻结等情况而
发生被动转让的风险。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之股权转让协议》;
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继宏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
上市公司名称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 中珠 股票代码 600568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岭社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
限公司 所
王银河科技大厦 20 层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 股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80,172,862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9.08%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0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间接方式转让(股份减少)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来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续减持 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继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