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沪硅产业 指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业投资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上市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产业投资基金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产业投资基金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为 567,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数的 17.75%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09 月 25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投资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投资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董事长、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高峰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李国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秦斌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卢伟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杜丹 女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张建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沪硅产业外,产业投资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产业投资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产业投资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被动稀释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计划
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8),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自
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4,943,543 股上市公司股份,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除上述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股增加至 2,720,298,399 股,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2.86%被动稀释
至 20.84%。
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 2,720,298,399 股增加至 2,731,658,657 股,
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84%被动稀释至 20.76%。
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2,731,658,657 股增加至 2,747,177,186 股,
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76%被动稀释至 20.64%。
股增加至 3,194,582,680 股,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64%被动稀释
至 17.7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沪硅产业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由 22.86%被动稀释至 17.7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产业投资基金 567,000,000 22.86% 567,000,000 17.7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沪硅产业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产业投资基金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
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住所。
(本页无正文,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硅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 688126
北京市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景园北街 2 号
金股份有限公司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67,000,0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2.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567,000,00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7.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硅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