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建投”)作为浙江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
“公司”)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伟明环保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伟 24 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8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28,5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易,债券简称“伟 24 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
日止,即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30 年 3 月 27 日。
“伟 24 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8 元/股调整为 18.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3 元/股调整为 17.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二、“伟 24 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伟 24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不低于“伟 24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2.82 元/股)。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伟 24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伟 24 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 24 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伟 24 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
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伟 24 转债”提前赎
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
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伟 24 转债”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伟 24 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伟 24 转债”
数量存在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
赎回“伟 24 转债”的公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明环保本次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
赎回“伟 24 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伟 24 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天全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