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 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6 17: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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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25-123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
运”)的全资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夏电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6%(即不超
过 7,515,132 股),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2,100 万元人民币,
不超过 4,2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
间。资金来源为宁夏电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延迟或无
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国运发来的《关
于增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
东的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宁国运及一致行动人宁夏电
投热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34,024,7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34%。宁夏电投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增持
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和 2025 年 9 月 2 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宁国运拟将持有的公
司 206,896,551 股 A 股流通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17%)
无偿划转给宁夏电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宁夏电投直接持
有公司 206,896,551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8.17%),宁国运直接持有公司 127,103,449 股无限
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6%)。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无偿划转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除前述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外,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四)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
提升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增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66%(即不超过 7,515,132 股)。
  (五)本次拟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100 万
元人民币,不超过 4,200 万元人民币。
  (六)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值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资本市场整体
趋势等因素,择机适时实施增持计划。
  (七)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
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拟增持股份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
均为拟增持主体宁夏电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九)拟增持主体承诺
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期)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
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
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因素,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宁国运出具的《关于增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关事项的函》。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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